关于惠州市龙门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百果里农业综合体项目、花围村碉楼文旅项目)的公示

审批
广东-惠州-龙门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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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 成文日期: 2025-06-20
名称: 关于《**市**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百果里农业综合体项目、花围村碉楼文旅项目)》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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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百果里农业综合体项目、花围村碉楼文旅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20

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要求,我局编制了《**市**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百果里农业综合体项目、花围村碉楼文旅项目)》(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进行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5年6月20日-2025年7月4日,共15个自然日

二、公示内容

1.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原因

百果里农业综合体项目、花围村碉楼文旅项目均属于支持乡村**的建设项目,总面积4.0295公顷,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其中0.3440公顷为城乡建设用地,剩余3.6855公顷为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两个项目符合《******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5种情形,即“因农村集体经济要求,需落实得到村留用地、安置地、多层农民公寓、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及支持乡村**的建设项目”,本方案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全部来源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可布局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2.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范围

本次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3.6855公顷(约55.28亩),共13个落实地块,地块编号为LS01-LS13,其中LS01-LS09位于**街道**村,LS10-LS13位于**街道花围村。

3.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现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会对现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及布局产生影响。

生态保护红线: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本方案落实规模面积3.6855公顷(约55.28亩),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全部来源于新增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4.落实****规划局部图(见附图)

三、公示方式

在我局网站上公示,同时在项目涉及的**街道及其下辖的**村、****村委会公告栏张贴公示。

四、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1.电子邮箱:kighg@longmen.****.cn(邮件标题请注明“百果里农业综合体项目、花围村碉楼文旅项目”字样)

2.电话:0752-****612

附件1:落****规划局部图.pdf

附件2:落****规划局部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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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0日

(联系股室:国土空间规划股;联系电话:****612)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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