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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临规资转字〔2025〕第8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公厅关于规范和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宗地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局**分局联系,地址: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联系电话:****1181、 ****1180。特此公示。
| 转让方 | 受让方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土地坐落 | 用途 | 土地登记面积 (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转让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使用权 终止日期 | 转让总额 (万元) |
| **** | **** | 浙(2023)**市不动产权第****237号 | **区天目山镇**村冷水坞36号1幢101室 | 公用设施用地/其他(非住宅) | 2475.00 | 36.00 | 2475.00 | 2070年10月26日 | 土地评估价:224.8440万元 建构筑物评估价:70.7240万元 |
| **** | **** | 浙(2019)**市不动产权第****539号 | **区太阳村无门牌2(1幢、2幢、3幢、4幢) | 工业用地/工业 | 19997.00 | 391.14 | 19997.00 | 2063年12月29日 | 土地评估价:1351.1570万元 房屋评估价:72.7066万元 |
公示时间:2025年06月18日至2025年7月01日
******局**分局
2025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