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作出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塘承高速至津冀界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天津-天津-武清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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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作出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塘承高速至津冀界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0

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863

传 真:****1863

通讯地址:**市**区复康路17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塘承高速至津冀界段)工程

****

**市**区、**区、**区

天科院环境科技****公司

津环环评许可函〔2025〕3号

2025年6月20日

附件: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