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以下简称采购人)拟通过内部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纤检院2025年棉花公证检验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棉花公证检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内容及数量: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台/套) |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保修期 |
备注 |
| 1 |
温湿度巡检仪 |
1 |
75000 |
1 |
|
| 2 |
电子天平 |
1 |
5000 |
1 |
|
| 合计 |
2 |
80000 |
|||
注1.投标人必须对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等详见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二、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及报价要求
(一)投标文件数量:一式一份,不论中标与否,本次招标不退回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有需要盖章或签署的部分,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亲自签署或盖印鉴,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三)投标文件应密封,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写明投标项目和投标人名称。
(四)有如下情况之一者,属无效标书:
1.投标文件未密封和未盖骑缝章;
2.投标文件内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承诺书,且未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文件未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4.投标文件提供虚假评价证明材料。
(五)报价形式:要求书面报价(需注明:交付方式及交付日期)﹑加盖公章,连同以上规定的资格条件﹙不限于﹚密封后交来本院,本院将组织内部评标决定中标供应商。
三、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30 天内交货,自设备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 1 年。
七、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一)截止时间:2025年6月24日12时。标书代写
(二)递交地点:**市**区**中路草芳围35-2号。
(三)收件人:丘工(联系电话020-****8417,135****9133)。
九、评标方式: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名称:****。
(二)地址:**市**区**中路草芳围35-2号。
(三)项目联系人:丘先生。
(四)联系电话020-****8417,135****9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