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社〔2025〕3号)《****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社)发〔2025〕1号)文件要求,****制定了《**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农机手技能提升项目实施方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争性择优公开遴选**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农机手技能提升培训机构进行遴选,现将有关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
一、遴选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3.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证或培训、推广职能),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4.具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习实****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条件(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培训全程做好课件、拍照、录像、记录等工作,能真实、完整、规范地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并负责项目验收、考核的完整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工作);
5.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及当地产业发展相关情况,有丰富的农民培训经验,在本领域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经过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基地、田间学校、****基地、农民**社、产业联合社等培训机构优先选用,承担**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后续跟踪服务)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地培育机构优先选用;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培育机构不参与遴选;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培训项目资金;
6.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二、遴选程序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自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资料和申报表一式二份邮寄或者送到****三楼(302办公室)参加资料初审。申报资料包括:《**县高素质农民农机手培训机构申报表》、申报培训班培训计划(方案)、法人证书、培训资质、征信信息、财务审计报告、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等)、中国信用网征信资料等。对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组织评审,选取1家机构承担任务,并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培训协议。
三、培训
为进一步做好**县高素质农民农机手培训工作,自2025年起,由****组织相关人员对当年遴选的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培训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培训机构在当年培训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年终考核为不合格,进行一票否决,次年不予承担培训任务。
联系人:马迪
联系电话:0953-****492
地址:**县新区**路一号
****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