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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辖区3****药店向我局递交终止医**点管理服务协议申请,主动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3号)《**市****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医保局对主动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3****药店予以批准解除。****药店申请退出医保服务之日起,医保协议关系不再存续,所产生的医药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现予以公告。名单如下:
1.施****公司,医保编码:****,经营地址:******农贸市场南路)。
2.**东骏大****公司****连锁店,医保编码:P530****0078,经营地址:**县甸阳镇人民路53****农贸市场)。
3.****集团****公司****镇连锁二店,医保编码:P530****1167,经营地址:**县**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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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