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投审〔2025〕42号
关于**市**区富林镇非遗**活化利用和乡村旅游融合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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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市**区富林镇非遗**活化利用和乡村旅游融合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富府函〔2025〕95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同意开展**市**区富林镇非遗**活化利用和乡村旅游融合发展项目立项工作的复函》(**区府办函〔2025〕18号)和区文广旅体局《对的意见回复》,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市**区富林镇非遗**活化利用和乡村旅游融合发展项目(项目代码:****)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区富林镇辖区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分三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乡村旅游道路约8公里;二期工程:民主至庙山段沿线村庄节点提升及农房风貌提升2000栋、河邦墟旧街区改造两边房屋200栋、旅游公路两旁沿线提升11公里、村庄雨污分流10公里、村庄三线整治20公里,修缮马塘神庙、****政府成立旧址、陈济坤故居等文物,串联西南片区旅游精品路线,提升改造非遗文化传统村落;三期工程:配套建设非遗文化和石文化起源展示馆5000平方米、****中心8000平方米、停车场5000平方米。
四、项目建设工期为:2025年10月至2027年7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4305.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7425.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5177.42万元、预备费为1026.53万元、建设期利息为675.60万元。其中:
一期工程总投资12712.2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056.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14.34万元,预备费489.90万元,建设期利息352.00万元。
二期工程总投资5316.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382.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40.60万元,预备费246.13万元,建设期利息148.00 万元。
三期工程总投资6276.0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87.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22.48万元,预备费290.50万元,建设期利息175.60 万元。
项目所需资金积极争取债券资金、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六、核准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监理的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必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详见附件)。
七、******局的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八、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九、项目完成初步设计后,其总概算必须送区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我局审批,方可开展下阶段工作。
此复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文广旅体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监理的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