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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厅******厅关于深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社区二期东地块位于**省******社区北侧,****中心坐标为(117.68513°,36.00764°),占地面积为22554m2(约33.83亩)。
调查地块东侧、西侧和北侧为魏家峪村,****社区。
调查地块历史上为魏家峪村农用地和居住用地,2021年地块西北侧有居民住宅拆迁,目前地块居民住宅还未完全拆除,其余区域至今未建设任何其他建筑。
调查地块原为农用地和居住用地,规划为居住用地,****社区二期,用地性质拟变更为居住用地。
根据现场踏勘、调查资料分析,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未发现可能存在影响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中快速检测结果与对照点相比,可知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再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单位名称:****
联系人:孟华
联系电话:138****7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