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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厅******厅关于深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小学幼儿园地块位于山****中心小学北侧150m,****中心坐标为(117.63457°,35.97514°),占地面积为908m2(约1.36亩)。
调查地块东侧为内部道路,南侧和西侧为泉沟村,北侧为泉沟村农用地。
调查地块历史上为泉沟村农用地,2018****小学幼儿园(教学楼),至今地块内建筑物未发生变化。
调查地块原为农用地,规划为教育用地,****小学幼儿园,用地性质拟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教育用地。
根据现场踏勘、调查资料分析,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未发现可能存在影响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中快速检测结果与对照点相比,可知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再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单位名称:****
联系人:陈传喜
联系电话:198****5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