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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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6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

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文件组成要****教育局自行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修改如下:标书代写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

我单位承诺:

1.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单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

5.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不存在编制、加密或上传标书的设备 mac 地址与其他投标人相同的情形。

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8.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标书代写

9.我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

10.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11.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数据中心相关设备的,应满足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 号)要求。

12.我单位承诺,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不存在我单位与其他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13.所投标(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

14.****公司)不存在《****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

〔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一)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二)供应商受到****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的(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三)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四)供应商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五)依法应予联合惩戒的其他严重失信行为。

****公司)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

16.我单位自愿遵照**区教育系统自行采购的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教育局和财政部门的有关监督。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教育局或财政部门可暂停我方两年内参与**区教育系****政府****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的投标资格,并愿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投标人:

日期: 年 月 日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王老师

地 址: **市**区福城街道观兴东路与新丹路交汇处

联 系 方 式: 0755-****4298(转8049)

2.交易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区大浪街****广场研发楼13层1302房

联 系 方 式: 0755-****5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工

电 话: 0755-****5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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