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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厅******厅关于深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小学操场地块位于**省**市**市青云街道前孤山村,地块中心坐标为(117.89172°,35.97991°),占地面积3326m2(约4.99亩)。
地块东侧为农用地,南侧为前孤山村居民住宅和农用地,西侧为村内道路和农用地,****小学。
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前孤山村农用地和居住用地,农用地种植农作物,居住用地住宅于2018年拆除,地块于2017年平整土地,2018年硬化地面,2019年铺设橡胶跑道并安装体育器材,目前操场已建设完成。
调查地块原为前孤山村土地,土地利用性质为农用地和居住用地,****小学操场,用地性质拟变更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教育用地。
根据现场踏勘、调查资料分析,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未发现可能存在影响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中快速检测结果与对照点相比,可知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再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单位名称:****
联系人:娄元峰
联系电话:199****3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