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部令第8号)等有关规定,******公司向我局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新立,已完成行政审批窗口受理、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我局拟批准******公司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新立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至25日。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复核意见。
****规划局
2025年6月19日
(联系人:熊女士,联系电话:****0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