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深资规告字〔2025〕09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相关情况(附表):
|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其他要求 |
出让 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
| 2025-11 |
恒诚**侧、曙光街东 |
32771.79 |
商业居住用地 |
1、容积率:>1.0且≤2.0,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 2、建筑密度:≤30%; 3、绿地率:≥35%; 4、建筑高度:地**度≤54米。 |
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深资规2025-14号)。 |
商业40年; |
7424 |
| 备注 |
本宗地中配置的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要严格按照《****办公厅****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意见》(冀政办字〔2021〕96号)、《****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城镇**小区配套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衡政办字〔2019〕25号)及《****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强城镇**小区配套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深政办字〔2020〕2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要求,在建设后达到****政府****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市**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深政办字〔2022〕6号),建成后达到交付条件交房即交证。 |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组织实施委托****承办。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6月21日至2025年7月10日到****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6月21日至2025年7月10日到****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及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16时00分。标书代写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2025年7月10日17时00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5年7月11日上午10时****交易中心举办。
七、 ****银行账户
户 名:****中心
开户行:****公司**支行
银行账号:507****300014
联系地址:**市**区南小街庄家金融大厦2902室
联 系 人:陈进
联系电话:189****2521
****
****
2025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