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迁建****中学立项的函》(贺八教函〔2025〕1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优化改善**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局同意迁建****中学项目立项,并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名称:迁建****中学。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迁建一所****中学,办学规模为60班,在校学生3000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12993.81㎡。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7958.50㎡,包括教学综合楼31548.50㎡、学生宿舍楼16500㎡、教职工宿舍楼3000㎡、学生食堂及风雨操场6500㎡、公共卫生间350㎡及门卫室60㎡。配套建设室外运动场地总面积为25957㎡****体育场16200㎡、篮球场7300㎡、排球场2457㎡),校园道路面积13800㎡,广场铺装7900㎡。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弱电智能工程、消防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土方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工程、校门及围墙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式:项目总投资为33240.37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资金23183.4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0056.97万元。
六、项目选址:**市**区信都镇融湾大道与文津路交汇处。
七、原贺八发改社会投〔2022〕95号文件作废。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建设用地、规划手续,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报我局审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贺****改革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