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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 项目名称 | **区小江流域饮用水源地生态修复工程(一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854.41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53****6915 |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 保函 | 现金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 **** | 土地复垦面积为7.6893hm2,复垦后土地面积为7.6893hm2,其中复垦为水田面积1.4321hm2,旱地面积2.5859hm2,乔木林地3.4365hm2;保留农村道路0.0486hm2,水库水面0.1780hm2,设施农用地0.0082hm2,土地复垦率100%。 | 90日历天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2025年6月18日 | ****366.79 | 段小东/徐保佳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中级 | 川251********53419/工****4997 | 24.****679 |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