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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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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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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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材采购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0 11:45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实验区****创业园

包组或产品名称:****食堂食材采购

折扣率(%):85.****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

****食堂食材采购

区局机关食堂地址:****合实验区潭城镇**庄411号
西航办公区食堂地址:****合实验区潭城镇西航路125号

保障采购人食堂用餐食材需求,配送范围:大米、面粉、禽蛋、食用油、干货、调味品、烘焙材料、各类蔬菜、水果、豆制品、奶制品新鲜肉类、冷冻食品、水产品、各类辅料等。

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共三年,从合同的生效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每一年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有权根据供应商当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固定配送到货时间为当天08:00,应急补货时间必须在半小时内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法定节假日需按各食堂需求调整配送日期,配送时间节点不变。

中标人供应的各类食材、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提供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

马国祥、周志钢、陈剑侠、吴秀平、吴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本项目计费基数按“中标结算系数×预算金额”计算,中标金额100万元以内,费率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部分,费率0.8%)计算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79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情况:

1.1福****超市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小组评议,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1.2其他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情况: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综合得分为:93.94分;中标结算系数为:0.85。

4.本项目以中标人的结算系数作为合同期间结算的依据,收费标准中所述“中标金额”仅作为计算代理服务费使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县**庄411号

联系方式:钱伟强 0591-****9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街道浦上大道216****广场C区C3#楼26层

联系方式:张辉、高雅莲、凌懿 0591-****3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辉、高雅莲、凌懿

电 话: 0591-****316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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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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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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