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拟对东方傲立石化5万吨/年N-甲基苯胺项目进行审批的公示

审批
海南-东方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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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拟对**傲立石化5万吨/年N-甲基苯胺项目进行 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傲立石化5万吨/年N-甲基苯胺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 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项目名称: **傲立石化5万吨/年N-甲基苯胺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市八所镇工业大道西疏港一北路
环评单位: ******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设置1条N-甲基苯胺生产线,配备汽化器、反应器、水洗塔、脱气塔、苯胺分离塔、产品塔、回收塔、甲醇回收塔等相关设备。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傲立石化5万吨/年N-甲基苯胺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现行产业政策,选址符合**临港产业园的产业定位要求、符合相关标准对选址的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省及**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污染物排放能够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标准,项目环境风险可控。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级别。评价认为该项目在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等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位于**省**市临港产业园石化新材料产业组团现有厂区范围内建设,选址合理。
清洁生产水平: 本项目可以达到国内先进的清洁生产水平。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本项目可以达到《石油化学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总量厂内调节。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本项目NMA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气采用“焚烧+低氮燃烧+SCR脱硝”处理,化验室、危废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储罐及装卸的废气中甲醇经“冷凝回收+水喷淋”苯胺经“冷凝回收+活性炭”处理后可达标排放;生产废水采用电芬顿氧化+电催化氧化+催化滤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经过隔油+气浮预处理)后一并进入常规生化处理系统,可以稳****处理厂(二期)工程的接管标准;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实现厂界噪声达标;****环卫处置,一般固废外销**综合利用,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本项目位于空气质量达标区,特征因子的补充监测结果显示未超标;本项目附近海域水质可以达到IV类海水水质要求,罗带河除COD、氨氮、总氮指标外可以稳定达到IV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风险控制: 本项目通过加强环境管理,采取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配备应急物资,开展三级联动等,可以实现环境风险可控。
公众参与意见: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2024年9月3日****生态环境厅网站进行了**傲立石化5万吨/年N-甲基苯胺项目环评第一次公示。2025年3月20日,本工程环评报告书完成征求意见稿,建设单位采用网上公告、现场张贴公告、登报公告等三种方式进行了公示。建设单位于2025年3月20日~4月2****生态环境厅网站公布了《**傲立石化5万吨/年N-甲基苯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3月20日在工程影响范围的十所村、八所村等敏感点处张贴公告;于2025年3月24日和3月25日在《**特区报》进行登报公示。建设单位于2025年4月8****生态环境厅网站开展环评报批前信息公示。本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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