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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水稻秸秆加工熏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建设单位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0439-****820
邮箱:****@126.com
地址:****环境局****分局
邮编:1352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审批申请 | 保证声明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 ****水稻秸秆加工熏蒸 项目 | **省 **市 **县 **站 东200米 | **金穗经贸 ****公司 | **省卓月环境工程有限公 司 | 2025年6月20日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责任编辑:****环境局****分局)
初审:林海洋 复审:彭龙涛 终审: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