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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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6653号)**区渤海街100号三川大厦10年经营权转让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5/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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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信息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2025年第6653号)**区渤海街100号三川大厦10年经营权转让项目 |
| 项目经济行业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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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类别(实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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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 |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 价格单位: |
万元 |
| 转让方代码: |
****0282MA0QCYLK6N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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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价格: |
28848.750000 |
挂牌期间: |
0 |
| 挂牌日期: |
2025-06-20 |
是否自动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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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拍卖 |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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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挂牌信息的链接: |
http://ggzyjy.****.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pubb8d45ab640cd42d7b1a6443df289048d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网站(www.****.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证件到**市**区东北北路101****服务中心五楼****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3)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指**算账户。****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指**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网络竞价须知》中约定标准执行,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受让方应当自行办理标的经营所需相关部门的全部审批或备案手续。 (2****管理部门要求进行经营,须自行承担标的管理、经营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3)受让方应当对标的管理、经营期间产生的责任和风险承担主体责任。 (4)受让方不得利用标的进行非法活动,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经营用途。 (5)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6)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7)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转让方内部履行合同审批流程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至大交所指**算账户。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8)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交所指**算账户。 (9)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指**算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转让标的交接。受让方核查验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10)同意****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资产交接单》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算账户。 (11)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12)同意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及转让方、主管部门提出的对标的经营的限制性要求,并按照登记类型使用。承诺对于有特殊用途的经营资产,需具备相应资质要求。 (12)已充分知悉并接受转让标的所涉房产目前处于在租状态。其中:****机关****中心租赁面积为 64340.87 平方米,租期至 2028年2月;****集团有限公司租赁面积 4059.34 平方米,租期至 2027 年 2 月。同意本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继续与原承租方履行原租赁合同,保证原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并重新签署租赁合同,原租赁合同所涉原出租方的权利及义务由受让方承继,本次交易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受让方自行承担解决与原承租方有关的一切租赁事宜。同意交易双方签署《资产交接单》之日前(含当天)原租赁合同所涉权益归属于转让方所有,交易双方签署《资产交接单》之日后原租赁合同所涉权益归属于受让方所有。 6、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7、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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