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计划开展电子招投标业务场所建设工作,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意向公开如下,同步征集建设方案,欢迎潜在供应商积极参与该项目建设筹划,提供建设方案。
一、项目名称:电子招投标业务场所建设采购项目(暂定)
二、项目概况:业务场所包含2层独立办公楼,一楼为开标室(一楼面积约100㎡),基于现有场地进行调整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尽量减少土建施工,二楼调整规划出评标室2间、档 案室1间、监控室1间、资料室1间、办公室4间、专家休息室1间、监督室1间、两库抽取室1间等功能区(二楼面积约500㎡,二楼概要图纸详见附件1)。并根据电子招投标建设要求,完善或增设安防、门禁、监控等相关配套系统建设。建设经费约为100万元(可根据实际需要上下浮动)。标书代写
项目地点:**省**市指定地点。
三、拟设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意向公开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8日18时00分止(**时间)。
五、方案征集反馈要求
欢迎广大供应商实地查看业务场所布局并提出建设意见方案,供应商也可根据现有布局图邮箱反馈意见方案(****@163.com),无论方案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广大供应商意见不作书面回复)。
供应商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产生的费用需自行解决。
六、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0574-****8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