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15台新能源电动大巴采购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5台新能源电动大巴采购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车辆长度要求修改为:标书代写
| 车辆长度 |
2分 |
为了保障车内空间宽敞、乘坐舒适,增加行李舱容积等,根据投标车型车身长度进行评分,车身长度>11500mm加2分,10990<车身长度≤11500mm加1分,车身长度≤10990mm不加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车型在工信部公告参数页查询数据截图,未提供不得分。 |
二、投标人疑问部分:
1.根据招标文件第43页评分标准:车辆长度:为了保障车内空间宽敞、乘坐舒适,增加行李舱容积等,根据投标车型车身长度进行评分,车身长度>11500mm 加 2 分,10990<车身长度≤10500mm 加 1 分,车身长度≤10990mm 不加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车型在工信部公告参数页查询数据截图,未提供不得分。
此项评分标准设置有不合理之处,10990<车身长度≤10500mm 加1分与逻辑不符,应改为10990<车身长度≤11500mm 加1分。
此项评分标准是否为书写笔误如是,烦请贵司做出澄清更正
回复:见本补疑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路与庐州大道**西南
联 系 人:田工
电 话:0551-****668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3831;****3147
2025年06月2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