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风风机三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肇庆-德庆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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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风风机三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6-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鑫风风机三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广****县政府八楼 邮编:526600

联系电话:0758-****958

传 真:0758-****958

项目名称

鑫风风机三期

建设地点

******工业园区崇德大道(经度111度48分34.265秒,纬度23度10分29.881秒)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久力环境****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位于******工业园创兴路西侧地块五(经度111度49分8.778秒,纬度23度09分23.468秒)。项目拟扩产10000台工业离心风机,同时在一期厂房东北角增设2条焊道清洗线。项目新增占地面积36644.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056.1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焊接烟尘经除尘设施处理后,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喷粉粉尘经除尘设施处理后,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固化、和喷漆废气经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有机废气、二甲苯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非甲烷总烃和苯系物排放限值要求;燃烧废气SO2、NOx参照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和《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相关排放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厂界通过加强车间通风,颗粒物、硫酸雾、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值;厂内通过加强物料密闭性和收集效率,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2、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抛丸废水和焊道清洗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洗涤用水标准,循环使用,不外排。3、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南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4、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沉淀金属屑、焊接烟尘处理废滤芯、包装废物:集中****公司统一回收;焊道清洗废水沉渣、废活性炭、粉末涂料处理废滤芯、废漆罐、废机油、漆渣、喷淋塔废水、水帘柜废水、含油抹布手套: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要求收集贮存。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自项目受理之日起至今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拟作出审批结果

同意

拟不批准的原因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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