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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02MB112948X7 | 建设单位法人:多吉旦增 |
| 巴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区 |
| ****政府院内 |
| **区娘热街道规模化供水工程 | 项目代码:无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4-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不含供应工程;不含村庄供应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10-D4610-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区 娘热街道 |
| 经度:91.08929 纬度: 29.7255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14 |
| 拉环评审〔2023〕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944.5 |
| 29.8 | 运营单位名称:****水利局 |
| ****0102MB112948X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5********685983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91MA6TE3ED4B | 竣工时间:2024-10-30 |
| 2024-10-3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1-01 |
| 2025-01-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2-2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120Q7EnW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属于**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座9*15m截潜流坝和1座6*15m截潜流坝,**输配水管道工程全长180.845km,其中**引水管3.075km,**供水主管150.3km,**入户管27.47km。**净水站1座,净水站1座,采用絮凝沉淀+消毒的净水工艺,项目建成后取水规模为5250m3/d,自用水量按5%考虑为250.0m3/d,对外供水规模为5000m3/d。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现场调查及工程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工程实际修建总管线109961.7米(109.96公里),其中DN450管道1723米,DN400管道1330米,DN315管道1818米,DN250管道1893米,DN200管道3794米,DN160管道1972米,DN125管道3925米,DN110管道4245.7米,DN100管道2341.2米,DN90管道1386米,DN75管道4074米,DN50管道15587.4米,DN30管道35760.1米,DN25管道26190米,高压区钢管DN50管2210.3米、DN40钢管1712米。因部分原设计供水片区仁钦蔡村片区支管已由其他项目实施,供水支管已建成,项目供水管道总长度减少70.885km。其余与环评一致。 |
| 仁钦蔡村供水管道取消,供水管道减少总长度70.885km,阀井等附属设施减少约40座。该片区供水支管已由其他项目解决,项目供水规模不变,项目取消该片区内的供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用絮凝沉淀+消毒的净水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采用絮凝沉淀+消毒的净水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建设1个容积为2m3的化粪池;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通过污水管****处理厂二期处理; (2)建设1个容积为50m3的废水沉淀池;生产废水收集暂存,作为绿化和降尘水回用,多余生产废水通过污水管****处理厂二期处理。 (3)定期监测取水口断面的水质、水量情况,确保水体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类标准、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要求,水量满足居民生活饮用及河道生态流量。 (4)娘热沟和其窝囊沟下泄生态流量按枯水期(11月~次年4月)下放坝址多年平均流量的10%即0.0459m3/s,丰水期(6月~9月)下放坝址多年平均流量的30%即0.1377m3 /s进行管理。定期监测取水口下游生态流量,以确保河道流量在优先满足居民饮水的情况下,保障河道不断流,满足下游河道生态流量。 (5)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措施 对地表水取水口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分别在每一级保护区边界树立环保公示牌,在取水口一级保护区边界设置网围栏等。 根据《**自治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和自治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府要严格城乡居民集中式饮用水和天然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科学划定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规范建设保护设施,**饮用水水源地应当同步配套建设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和环境状况调查,依法实施严格管控,确保饮用水安全。为了确保工程建成后供水水质安全,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18)、《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地区的地形,对工程区取水口涉及的河流水源地进行水源保护规划。 ①一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水域长度为取水口上游1000m,下游100m,水域宽度为整个河道范围。 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陆域沿岸长度为1.1km,陆域沿岸纵深与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的距离50m。 ②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长度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2000m,下游侧的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边界100m。 陆域范围:陆域沿岸长度为3.2km,陆域沿岸纵深与一级保护区陆域边界的距离100m,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③准保护区必要时可设定准保护区。 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化粪池定期清掏; (2)应急柴油发电机使用时,加强通风。 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风机安装消声器; (2)空压机设置空压机房,隔声材料或安装隔声罩; (3)定期维护生产设备; (4)送水泵房、反冲洗泵房各种产噪设备均安装在室内。 固体废物影响减缓措施: (1)水站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区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理。 (2)废原料包装袋收集后,定期交由原料供货商回收循环利用。 (3)浓缩后泥饼与生活垃圾一起清运至**区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理。 (4)调节水池会产生一定量的泥沙,要求项目建成后,每半年清掏一次,用作周边道路低洼处回填。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 ①项目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 ②对工艺、管道、设备、沉淀池及化粪池等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2)分区防治措施 将全厂按物料或者污染物泄漏的途径和生产功能单元所处的位置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以及简单渗区三类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域: 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加药加氯间、污泥处理区。 一般防渗区主要为:重点防渗和简单防渗外的区域。 简单防渗区主要为:泵房、配电室、中控办公区、生产区道路。 | 实际建设情况: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落实情况: ①净水站管理人员生活污水设化粪池(2.0m3)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采用吸污车定期****处理站处理,不外排; ②设废水沉淀池1座(50m3)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③净水站****公司运营,****公司委托资质单位定期监测,确保水质达标; ④本项目两座取水口均采用廊道式取水口,设截潜流坝重力流取水,项目取水量较小,可保障河道下游下泄生态流量; ⑤建设单位已按照水源地保护区设置相关规范要求,划定水源地保护区,在边界上设置铁围栏网、水源地保护区标识标牌,确保水源水质不受污染。 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①厂区绿化良好,能有效净化空气; ②应急柴油发电机房设通风窗,加强了通风。 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①净水站内设备均采用吊绳设备,安装时均安装减震垫; ②设备均布置在密闭的房间内,可有效隔声。 固体废物影响减缓措施: ①水站设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②废原料包装袋交由厂家回收处置; ③沉淀池泥饼干化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加强了各类设备检修,确保不出现润滑油、次氯酸钠溶液等物质物质跑冒滴漏; ②对各类管道定期检修,确保各类污染物不出现跑冒滴漏; ③按照要求对加氯加药间地面、生产废水沉淀池池体等区域采取防渗措施,采用抗渗混凝土修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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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源头控制措施 ①项目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 ②对工艺、管道、设备、沉淀池及化粪池等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2)分区防治措施 将全厂按物料或者污染物泄漏的途径和生产功能单元所处的位置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以及简单渗区三类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域: 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加药加氯间、污泥处理区。 一般防渗区主要为:重点防渗和简单防渗外的区域。 简单防渗区主要为:泵房、配电室、中控办公区、生产区道路。 | ①加强了各类设备检修,确保不出现润滑油、次氯酸钠溶液等物质物质跑冒滴漏; ②对各类管道定期检修,确保各类污染物不出现跑冒滴漏; ③按照要求对加氯加药间地面、生产废水沉淀池池体等区域采取防渗措施,采用抗渗混凝土修建。 |
| 1 | (1)水站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区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理。 (2)废原料包装袋收集后,定期交由原料供货商回收循环利用。 (3)浓缩后泥饼与生活垃圾一起清运至**区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理。 (4)调节水池会产生一定量的泥沙,要求项目建成后,每半年清掏一次,用作周边道路低洼处回填。 | ①水站设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②废原料包装袋交由厂家回收处置; ③沉淀池泥饼干化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1 | (1)土地占用保护和恢复措施 ①严格控制土地占用 A. 对占地合理规划,严格限制占地面积;施工便道、堆管场等临时占地按照用地范围线施工,不得超出用地范围的要求; B.按设计标准规定,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面积,不得超过作业标准规定,并尽量沿道路纵向平行布设,以减少土壤扰动和地表植被破坏,减少裸地和土方暴露面积; C. 施工作业尽量利用原有公路,杜绝车辆乱碾乱轧,不随意开设便道;管线尽量沿公路侧平行布置,便于施工及营运期检修维护。 ②土地肥力保护措施 A. 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按照耕作层、犁底层、心土层和底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减少因施工生土上翻,表土层养分损失。同时,要避免间断覆土造成的土层不坚实形成的水土流失等问题。 B. 表土剥离及存放。表土在土地复垦工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关系着复垦后土壤的质量和肥力。因此,剥离出来的表土需要妥善存放。为了保持土壤结构、避免土壤板结,应避免雨天剥离、搬运和堆存表土。若表土堆存过程中遇降雨,则需要用防雨布遮挡堆存表土,防止水土流失,带走土壤中的养分,导致土壤肥力下降。 C. 对管沟回填后多余的土全部摊铺到管段所在的作业带内,并使管沟与周围自然地表形成平滑过渡,不得形成汇水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管线所经地段的原始地表存在局部凹地时,若有集水的可能,需采用管沟多余土或借土填高以防地表水汇集。对敷设在较平坦地段的管道,应在地貌恢复后使管沟与附近地表自然过渡,回填土与周围地表坡向保持一致,严禁在管沟两侧有集水环境存在。 D. 管线施工中挖填方尽量实现自身平衡。路基加固处理所需。 (2)植被的保护与恢复措施 ①植被影响的避免 线路尽量绕避覆盖度较高的植被,以减少植被面积永久丧失,最大程度的降低对植被不可逆影响。 ②植被影响的消减 植被影响的消减就是采取适当措施,尽量减少不可避免的植被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工程施工中对植被影响采取的消减措施主要有: A.尽量减少临时用地的占用 施工便道、堆管场等临时占地尽量不占或少占林地,不设施工伴行道路,临时占地宽度、面积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极大地程度地减少了因征用土地而对植被和土地造成影响或破坏。 B.优化施工组织方式 施工过程中,对开挖地段的植被及表土就近保存、培植。移栽、培植不仅可以减少植被的破坏量,而且移栽的乔灌木、保存的草皮可以缩短森林植被重建的时间,最快恢复植被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景观美学的功能。保存的表土,也为植被恢复提供了良好的基质条件。项目占地以管道工程临时占地为主,要做到每段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植被重建。 ③植被影响的补偿 森植被影响的补偿可分为异地补偿和就地补偿。对那些在项目施工临时占用地上无法恢复的森林植被,可以进行异地补偿,****中心线两侧5m范围损失的植被,补偿标准可以参照国家林地相关法律和规章。 ④植被的恢复 因地制宜原则。布置合适的林草种类,重点做好林草地的工程建设区的植被恢复工作;择优选择原则。主要选择优良的乡土树种和已经适生的引进树草种等;绿化美化与水土流失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保障管道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管道保护有关条例,管道中心线左右5m范围内不得种植深根植物。 管道施工便道、施工作业带和堆管场临时占地中,占地在植被恢复时应因地制宜、适地适树(草)科学、合理还林(草)。 (3)动物的保护措施 ①优化选址、选线,尽可能地保护现存植被 野生动物和植被有着密不可分的依赖关系,植被条件的好坏是影响野生动物种类组成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施工前期,项目在选址、选线时尽量避开天然林地,尽可能的不破坏区域植被。施工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尽可能地减少施工过程所造成的植被破坏,保护动物赖以生存的植被环境。 ②优化施工作业程序 减少夜间作业,避免灯光、噪声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在经过林区进行施工时,建设单位须提前采取驱赶措施,要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在林区内的施工作业时间,尽量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施工工期尽量避开生物的繁殖期,尤其是避开鸟类的繁殖季节,同时避免早晚鸟类活动的时间进行施工。 ③加强动物保护宣传和保护力度 进入施工期,加强有关对保护动植物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保护动植物的重要性。尤其是那些与人类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两栖类、爬行类、兽类、鸟类物种重要性。建议印发动植物保护手册、评价范围内分布的“三有”名录陆生动物图册等。建议施工过程中张贴动植物保护告示或设置警示牌:禁止施工人员破坏作业区外林、灌、草,禁止干扰施工作业带(区)外的生态环境;禁止干扰野生动物及其生境,如追逐、惊吓、捕杀、掏窝、拔巢等;制定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方案,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应立即按照野生动植物保护方案采取保护措施。 ④进行植被恢复,改善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 工程中造成的植被破坏及野生动物栖息地损失,仅靠生物群落的进展演替进程太慢。因此,施工结束后,立即开展植被恢复,营造野生动物生境,恢复野生动物**。 (4)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①在管道穿越小型河流时,应尽量选在枯水季节,土石方严禁堆积在河道,施工结束后要尽快恢复河道的畅通; ②合理安排施工期,尽量避开鱼类产卵季节; ③按设计标准规定,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面积,不得超过作业标准规定; ④水域附近施工时,禁止非施工需要扰动水体,避免污染水质,对水生生物造成影响; ⑤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和管理,禁止捕捞鱼类等各种水生生物。 (5)施工人员环境教育 ①开展《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 ②针对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内容进行教育; ③对项目工作人员和施工人员开展相关动植物辨认和生态保护措施方面的短期培训工作,如何最大限度减少自然植被的丧失;如何及时开展植被恢复;以及施工作业中对于环境保护的一些注意事项等。 | (1)土地占用保护和恢复措施落实情况 ①工程选址选线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未超出用地范围; ②施工过程严格控制扰动范围; ③施工期两处取水口施工道路均在原有小路的基础上加宽改造,减少对沿线植被的破坏; ④施工过程中对占地范围内的草地、耕地采取表土剥离养护措施,施工结束后表土用于取水口周边、管道沿线植被恢复; ⑤管道沿线与周边自然地表平滑过渡,无堆高隆起现象; ⑥管沟开挖的土方就近堆存、及时回填;城镇道路沿线开挖混凝土道路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2)植被的保护与恢复措施落实情况 ①工程选址选线尽量避开了植被生长较好的区域; ②施工期优化施工便道设置方案,减少了约6.93km,路面宽度控制在3.5m以内;未设置临时施工营地,使用营地租用民房,减少了临时占地对植被的扰动; ③工程配水管道在城镇区沿道路铺设,采用破除混凝土路面、再恢复路面的方式减少占用道路两侧绿地; ④取水口及部分配水管道施工前均采取了表土剥离养护措施,就近堆存于沿线,施工结束后已全部回覆并播撒了草籽; ⑤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对取水口周边、城镇区域外的供水管道沿线采取播撒草籽(三刺草、青藏苔草等)进行植被恢复,恢复面积约1.40hm2;施工道路保留作为运营期取水口巡视道路,未恢复; ⑥项目在选址、选线时尽量避开天然林地,尽可能的不破坏区域植被。 (3)动物的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①施工期夜间未施工作业,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②施工前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保护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施工期未发生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 ③施工结束后清理迹地,工程沿线基本恢复到施工前的自然状态,恢复野生动物生境。 (4)水生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①涉水施工选择在枯水期进行,施工时设置了导流围堰,施工结束后及时的清理了各类临时设施,恢复河道线性; ②涉水施工避开了鱼类产卵期(4~5月); ③施工期严格控制扰动范围,未对施工活动范围以外的水体造成扰动; ④施工期各类废污水、固体废物未弃入河道; ⑤施工期未发生施工人员捕捞鱼类的行为。 (5)施工人员环境教育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前组织学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施工结束后严格按照设计、环评及批复要求清理迹地、尽量恢复自然状态。 |
| 1 |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指挥系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责任,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施工期建立了环境保护制度,项目验收后****公司运营,确保水质达标。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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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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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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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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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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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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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