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污水处理及环保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我公司已委托****对我公司****开发区污水处理及环保综合整治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开发区污水处理及环保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4号)相关规定,先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开发区污水处理及环保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概要:项目选址位于**市高新区。****处理厂、DN1000管网86135米、应急处置池108座、生态环境智能监测工程。****处理厂6万t/d、DN1000管网86135米、应急处置池108座、生态环境智能监测工程(含信息平台软件系统、现场视频监控系统、水质自动监控站、声环境质量自动站、水源地预警视频监控系统、化工集中区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化工集中区大气预警点、恶臭电子鼻、室内P1.8全彩显示屏、室内P2全彩显示屏),采用改良MBR工艺作为主处理工艺,出水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刘鑫煜
联系电话:188****6612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
环评机构的名称:****
地址:**省**市**区白竹路安监大楼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如公众需要反馈意见,可到网站(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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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