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绵阳柒鑫食品有限公司A级生猪、肉牛定点屠宰及食品加工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审批
四川-绵阳-安州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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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A级生猪、肉牛定点屠宰及食品加工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A级生猪、肉牛定点屠宰及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A级生猪、肉牛定点屠宰及食品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园区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五、项目概况:********工业园区,于2017年实施了“A级生猪定点屠宰及食品加工项目”,企业已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因自身发展需求,企业拟在**区实施“A级生猪、肉牛定点屠宰及食品加工项目”(代码:2412-510724-04-01-745145),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原有厂房进行改建,将原有生猪屠宰厂房改建成肉牛待宰间、屠宰间等,改建后厂区新增肉牛屠宰规模4万头/年,同时在紧挨原有厂区东北侧新购置土地6670.12平方米,修建生猪屠宰间、交易区、污水处理站等相关配套设施,建成后全厂生猪屠宰规模由7.8万头/年增至40万头/年。

项目备案总投资4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国家、**省及**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扬尘须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已有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弃渣及时清运至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经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同经过厂区内设置的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生产废水进****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气浮+厌氧接触池+AOAO+沉淀+消毒”)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相应标准限值****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未列明指标)后排入市政管网;上述废水最终进****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猪待宰圈舍拟采用密闭车间,区域废气通过负压收集,采用“生物除臭剂喷淋+UV光氧+活性炭吸附”(TA001)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生猪屠宰车间和固废暂存间拟采用密闭车间,区域废气通过负压收集,采用“生物除臭剂喷淋+UV光氧+活性炭吸附”(TA002)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肉牛待宰圈舍及肉牛屠宰车间拟采用密闭车间,区域废气通过负压收集,采用“生物除臭剂喷淋+UV光氧+活性炭吸附”(TA003)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污水处理站各设施均加盖密封,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负压收集,采用“生物除臭喷淋+UV光氧+活性炭吸附”(TA004)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同时对上述区域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对待宰圈舍采取干清粪工艺,干粪日产日清;上述排放废气中,氨气、硫化氢及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限值要求及二级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限值要求后引至楼顶排放;蒸汽发生器须按照环保绩效B级要求进行设计建设,燃烧废气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其中烟气黑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限值要求。根据报告书核算,项目以生猪待宰圈舍、屠宰车间以及肉牛待宰圈舍、****处理站、固废暂存间边界为起点,分别设置50m、50m、50m、50m、100m、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各类电锯空、压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疫病猪牛、病内脏等交由**县盛****公司****处理中心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脱硫剂交由厂家回收;粪便、屠宰废料等暂存后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综合利用;处理站污泥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机油、废含油棉纱手套、在线监测废液、废消毒药品包装材料、检疫废物等危废分类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间、污水处理站、固废间、消毒间、隔油池等重点防渗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采用有效的监控手段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建立有效的应急预案和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因事故导致的环境污染。加强原辅材料输运、储存以及使用的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并不断优企业突发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完善全厂废水收集和截断系统,确保泄漏物和事故废水不外排进入地表水。

(八)其他事项按报告书的要求执行。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2412-510724-04-01-745145]FGQB-2160号)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园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内****保护厅审查意见(川环函〔2010〕140号),****园区产业规划;根据《**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原有地块和新增地块《不动产权证》(川2020**区不动产权第****043号、川2020**区不动产权第****103号)证明所在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区现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325****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006

邮箱:****@163.com

通信地址:****园区**中路10-1号

邮编:6210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