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苍产告字[2025] 11号
受委托,定于2025年7月10日15时在****一楼开标室1(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举办拍卖会,将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标书代写
一、拍卖标的:******基地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矿配套用地开挖区土石方处置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总量(立方米)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履约保证金 (万元) |
| 1 |
覆盖层剥离物 |
26245 |
35 |
7 |
7 |
| 土石混合料 |
50499 |
注:
1、标的物数量:覆盖层剥离物26245立方米,土石混合料50499立方米(77768吨);
2、标的物交割地点:******基地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矿旁(原苍****陵园储备地块内);
3、缴款方式及合同签订: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成交款并签订《矿产品出让合同》;
4、运输时间:该标的物系牛**矿山配套用地项目建设所需开挖矿产品,为保证牛**矿山正常施工,买受人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所有矿产品清运完毕,不得延期。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矿产品没有清运完毕的,未清运矿产品将给予没收并按未清运的矿产品价格5%罚款;
5、安全责任:买受人在运输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均自行承担;
6、环保要求:买受人运输过程要有扬尘控制措施,确保不出现尘土飞扬、滴漏跑冒等现象,一旦发现,经整改仍不到位的,出让方有权给予相应处罚;
7、运输道路:现牛**矿山通往龙金大道的**道路系****公司为牛**矿山矿产品外运所建,买受人土石料外运道路需自行解决,如使用****公司**道路,需自行与****公司协商解决;
8、因该施工场地距矿山距离不足300米,考虑到矿山安全生产要求,在矿山爆破期间,买受人需无条件配合暂停运输等作业。
二、资格要求:
竞买对象和要求: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苍**范围内有拖欠矿产品出让收益行为的、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均不得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拍卖方式:
增价式竞价方式,价高者得,确定买受人。截止报名时间,标的竞买人少于2人的,将依照相关规定终止该标的拍卖。
四、报名登记时间、地点:
2025年7月8日至7月10日上午11时止,在****交易大厅(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一楼)。
五、展示时间、地点:
即日起至2025年7月9日下午16时,在标的物所在地:******基地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矿旁(原苍****陵园储备地块内)。
六、咨询电话:
****:****8510
拍卖公司: 158****4337
凡有意竞买者携带有效证件(法人申请: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申请:凭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报名参加竞买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带保证金票据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拍卖成交者,保证金转为先期付款。未成交者,保证金无息退还。
保证金汇入账户1:****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工行**支行;账号:120********00460440。
保证金汇入账户2:****保证金专户;开户行:****银行****公司;账号:201********7066;行号:402****11014。
****
****
****公司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