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学校楼宇****图文中心、明德楼等) | ||
| 品目 | 房屋修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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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20日 17:1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6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6月2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崔永振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519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青年中路13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2****840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园区翠薇街9****中心3A层05-08单元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崔永振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学校楼宇****图文中心、明德楼等)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0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中“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五、综合评分评审标准 (一)商务技术分:25分”中“类似业绩: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同类型工程施工业绩,有1个得3分,最多得6分【每个业绩需同时提供1.成交/中标通知书;2.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复印件;3.竣工验收证明; 4.项目款30%以上的发票,发票开票日期需为本项目公告发布前】;5.能证明外墙施工采用饰面砂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印章。”
现更正为“类似业绩: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同类型工程施工业绩,有1个得3分,最多得6分【每个业绩需同时提供1.成交/中标通知书;2.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复印件;3.竣工验收证明; 4.项目款30%以上的发票,发票开票日期需为本项目公告发布前】。复印件需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印章。”
2.原公告及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获取采购文件”均延期至:2025年7月1日09时30分00秒(**时间)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5-06-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青年中路136号
联系人:刘继鹏
联系电话:132****84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南****中心2402室
联系人:卫佳丽、戚小辉
联系电话:181****51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卫佳丽、戚小辉
电话:181****5192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