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司:
贵单位《关于**市“弱电基础管网”建设运营管理项目核准申请书》和相关材料收悉。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地下弱电管网建设管理,优化城市空间**利用,避免道路重复开挖,推动信息化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建设**市“弱电基础管网”建设运营管理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主****工业园规划路,包括人民南路、人民中路、人民北路、电北路、建设路、石都大道、八二路、教育路等19条道路。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市“弱电基础管网”建设运营管理项目规划建设弱电地下管网总长度85.83公里,采用“1管9孔栅格管+1管4孔栅格管+3管梅花管”复合管型结构。**主次干道弱电地下管网,形成统一的地下管网公共平台。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426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六、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环保、水保等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规定。
七、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勘测、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和设备材料的采购。工程招标活动由项目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八、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报建手续,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建设。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项目开工后于每季度初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十一、本项目自核准决定发布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局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二、项目业主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我局就项目在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等方面需要履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书面告知。
十三、附加信息:**壮族****委员会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壮族****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壮族****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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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