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1、采购人:****
2、项目名称:**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兽药物资采购询价采购项目
3、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包含十个乡镇);
4、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供货及按照采购人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完毕;
6、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参数及要求。
7、预算金额:4.05万元。
8、最高限价:4.05万元(综合单价最高限价45元/罐(桶))。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和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9、付款方式:所有采购兽药按招标人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成交人提供正式发票履行报销手续待财政资金到账后,招标人一次性付清全款。(付清全款之前,成交单位需按照合同价款的5%向招标人汇入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在质保期6个月内无任何质量问题,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
10、本项目合同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11、本项目评标办法:本项目响应报价总价4.05万元为固定值不变;以所报单价最低的为成交候选人,出现所报单价相等的则由采购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标书代写
二、供应商资质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生产厂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兽药GMP证书;具有农业农村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兽药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取得农业农村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批准文号。
②经销商:具有兽药经营许可证;具有兽药销售授权书(代理证);生产企业的中华人民**国兽药GMP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以及所投产品的批准文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3、4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7、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8、严禁挂靠、围标、串标,如供应商有上述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动中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响应日期及地点
1、响应时间:2025年6月27日10时00分前
2、响应地点:****二****政务中心6号楼2楼农业农村局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一)项目单位:****
招标人地址:****中心6号楼3楼
联系人: 杜甜甜
电话:0550-****716
(二)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唐宁公馆14栋
联系人:周娥
电话:183****8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