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2026年中文图书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20日 18:1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6月19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6月2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郭燕珍、黄思颖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6-****393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芗**县前直街3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6-****43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路318****中心大厦第六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6-****393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6年中文图书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综合评分细则商务部分第五项“与学校、图书馆的**情况”由“投标人应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与本科院校或省****图书馆同类项目**客户评价表。客户评价表(应包括年度**金额、到书率、客户**满意度等,并具有采购单位人员签字及公章)。同一**客户单位的多份业绩证明文件只能算一套。每提供一份满意度得分为98及以上的,得0.6分;每提供一份满意度得分为95-97.99的,得0.4分;每提供一份满意度得分为92-94.99,得0.2分;满分3分。其它情况,不得分。(满分3分) 注: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且须与上述业绩证明中所提供合同的**客户单位保持一致。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在评审时将不予认可。”修改为:“投标人应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与本科院校或省****图书馆同类项目**客户评价表。客户评价表(应包括年度**金额、到书率、客户**满意度等,并具有采购单位人员签字及公章)。同一**客户单位的多份业绩证明文件只能算一套。每提供一份满意度得分为97及以上的,得0.5分,满分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且须与上述业绩证明中所提供合同的**客户单位保持一致。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在评审时将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0日
无
名称:****
地址:**市芗**县前直街36号
联系方式:0596-****4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乌**路318****中心大厦第六层
联系方式:0596-****39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燕珍、黄思颖
电话:0596-****393
****
2025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