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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29MA7DKM0Y9D | 建设单位法人:梁登会 |
| 邓丽珠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村委会兔街子村白石岩箐 |
| ********搅拌站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C302-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村委会兔街子村白石岩箐 |
| 经度:102.91185 纬度: 25.72529 | ****机关:****环境局寻甸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7-15 |
| 昆生环寻复〔2022〕5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29MA7DKM0Y9D001X |
| 2025-05-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80 |
| 55.7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29MA7DKM0Y9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3MA6MWYY287 | 验收监测单位:中博源****公司 |
| ****0100MA6K43NJ8W | 竣工时间:2023-01-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5-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521VSnBc |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村委会****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02°54′52.726″、北纬25°43′34.264″)。项目租用******公司采石场(工矿建设用地)建设,占地面积6667m2,建筑面积3420m2。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村委会****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02°54′52.726″、北纬25°43′34.264″)。项目租用******公司采石场(工矿建设用地)建设,占地面积6667m2,建筑面积3420m2。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租用******公司采石场(工矿建设用地)建设,占地面积6667m2,建筑面积3420m2,主要建设3条混凝土生产线,包括2条180m3/h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和1条90m3/h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并配套建设原料仓、办公区、储水罐、检验室、地磅房等辅助工程以及废气、废水收集治理设施、固废收集暂存设施等环保工程。年产商品混凝土72万m3。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058万元。 根****评估中心《关于对的技术评估意见》(昆环评估意见寻甸〔2022〕53号),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所述工程内容、规模、功能以及环保对策措施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位于**省**市****村委会兔街子村白石岩箐,占地面积6667m2,建筑面积3420m2,主要建设2条180m3/h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和1条90m3/h商品混凝土生产线(现已废弃,如后期需要再组织验收)。并配套建设原料仓、办公区、储水罐、检验室、地磅房等辅助工程以及废气、废水收集治理设施、固废收集暂存设施等环保工程。项目实际年生产商品混凝土57.6万m3/a。项目实际生产能力减少14.4万m3/a。实际本项目总投资18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75万元。 2022年7月15日取得“****环境局寻甸分局关于对《********搅拌站建设项目》的批复”(昆生环寻复[2022]52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报告表》所述工程内容、规模、功能以及环保对策措施建设,并于2023年1月完成了环保措施的建设。 |
| 1条90m3/h商品混凝土生产线现已废弃,项目实际年生产商品混凝土57.6万m3/a。项目实际生产能力减少14.4万m3/a。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工艺:进料→搅拌→检验→外运;主要原辅材料:水泥、砂石、外加剂、粉煤灰、矿粉。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工艺:进料→搅拌→检验→外运;主要原辅材料:水泥、砂石、外加剂、粉煤灰、矿粉。 本项目不新增产品品种,生产工艺、主要原辅材料未发生变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应建设完善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并与区域排水系统相协调。项目设备清洗废水、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施工现场应设置拦水、截水、排水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采取沉淀等处理措施后回用,禁止施工废水直接排入周围地表水体。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原料筒仓及搅拌主楼粉尘排放标准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中**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12个筒仓呼吸排放口(DA004-DA015)高度不低于18.6m,3台搅拌机呼吸口外排(DA001、DA002、DA003)高度不低于20m。 厂界无组织排放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时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烟气,散装物料密闭运输,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应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扰民。施工扬尘应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产生噪声的场所应合理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作隔声降噪处理,噪声值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 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规范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妥善收集、暂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①本项目2条180m3/h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有8个筒仓,每个筒仓各设置1套项目应建设完善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并与区域排水系统相协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污泥一起委托****清运处置。搅拌用水全部进入混凝土产品,无废水产生。设备清洗废水收集后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收集后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区实际初期雨水收集池的容积150m3,厂区内的初期雨水可经厂内雨水沟道收集汇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露天设置2条180m3/h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占地面积1000m2,配料区设置有1个封闭式料仓(彩钢瓦封闭,进出料面为敞开式);搅拌设备2套,配置有8个粉料筒仓,每个筒仓各设置1套布袋除尘装置进行除尘。项目筒仓呼吸口通过管道与布袋除尘器密闭连接,并且将粉料筒仓进行全密闭(不设排放口),呼吸孔采用布袋除尘装置进行除尘,呼吸口高度23.8m。2条180m3/h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有2台搅拌主机,每台搅拌主机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进料口进行封闭处理,共有2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呼吸口高度20m。 项目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能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搅拌主机、皮带输送机、装载机、水泵等设备噪声和交通噪声,项目合理布置设备位置,机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厂区内进行植种树木达到降噪的效果,要求运输车辆经过附近村庄时减速慢行,限制鸣笛,禁止夜间运输,同时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等措施,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经监测,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搅拌主机、皮带输送机、装载机、水泵等设备噪声和交通噪声,项目合理布置设备位置,机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厂区内进行植种树木达到降噪的效果,要求运输车辆经过附近村庄时减速慢行,限制鸣笛,禁止夜间运输,同时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等措施,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经监测,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执行环评风险影响评价中的各项防范措施,并建设相应的风险防范设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最大限度减轻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项目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排放污染物。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于2023年3月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并于2023年3月31****环境局寻甸分局完成备案,备案号:530-****-2023-009-L。 该项目于2025年5月13日首次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完成了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的申报,登记编号:****0129MA7DKM0Y9D001Y。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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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三级沉淀池 | / | 项目应建设完善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并与区域排水系统相协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污泥一起委托****清运处置。搅拌用水全部进入混凝土产品,无废水产生。设备清洗废水收集后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收集后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区实际初期雨水收集池的容积150m3,厂区内的初期雨水可经厂内雨水沟道收集汇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 / |
| 1 | 无组织降尘措施(喷淋)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 整个厂区内安装了无组织降尘措施(喷淋) | 项目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能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
| 1 | 隔声降噪 |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 | 项目合理布置设备位置,机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厂区内进行植种树木达到降噪的效果,要求运输车辆经过附近村庄时减速慢行,限制鸣笛,禁止夜间运输,同时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等措施。 | 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 |
| 1 | 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规范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妥善收集、暂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定期清运,处置率100%。化粪池污泥委托****定期清运,处置率100%。 淀沉池沉渣清掏后回用于项目区用作生产原料使用,不外排。除尘器收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检验固废集中收集破碎后返回项目生产工序作为原料使用。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广莱****公司进行处理。含油(抹布、手套)属危险废物,危废代码HW49,900-041-49,但被列入危险废物豁免清单,废弃的含油(抹布、手套)可混入生活垃圾处理,全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已委托****定期清运,处置率100%。 |
| 1 | (1)项目绿化面积250m2,种植抗污染较强的树种,将建设期和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2)场区建筑厂房及办公区附近空旷地带,种植花卉、草坪,起到美化场区的作用; (3)场区道路两旁设绿化带,绿化带内种植矮灌木、花草等,对场区扬尘及噪声有吸附作用。 | 项目绿化面积270m2,种植抗污染较强的树种,场区建筑厂房及办公区附近空旷地带,种植花卉、草坪,场区道路两旁设绿化带,绿化带内种植矮灌木、花草等。 |
| 1 | 严格执行环评风险影响评价中的各项防范措施,并建设相应的风险防范设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最大限度减轻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建设单位于2023年3月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并于2023年3月31****环境局寻甸分局完成备案,备案号:530-****-2023-009-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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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