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6********255362F | 建设单位法人:魏传周 |
| 魏传周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广佛镇广佛村256号 |
| ****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23-Q8423-乡镇卫生院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广佛镇广佛村256号 |
| 经度:109.36288 纬度: 32.2387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22 |
| 平环函〔2024〕1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11-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 55.8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6********255362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1105MA6TWW575B | 验收监测单位:**华****公司 |
| ****0902MA70R6YK3X | 竣工时间:2025-04-2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5-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5212hnr3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设置床位55张 | 实际建设情况:设置床位55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病人→门诊→检验、诊断→住院、治疗、护理→复诊→出院 | 实际建设情况:病人→门诊→检验、诊断→住院、治疗、护理→复诊→出院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恶臭:封闭结构,定期喷洒除臭剂;医疗废物贮存库恶臭采取定期清洁消毒,设置换气设备换气等措施;检验废气加强检验室的通风;中药熬煮废气通过机械通风的方式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2、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再经过城镇污水管网****处理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备,并采取吸声、消声、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 4、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中药药渣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本项目污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物委托安****中心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恶臭:封闭结构,定期喷洒除臭剂;医疗废物贮存库恶臭采取定期清洁消毒并设置了换气设备的措施;检验废气通过大面积的窗户可实现检验室的通风;中药熬煮为密闭,废气通过窗户通风排放;食堂就餐人数较少,采用家庭版抽油烟机油实现达标排放。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泵入医疗废水预处理池汇同医疗废水一起进入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30m3/d,采用“AO+MBR+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后经过城镇污水管网****处理厂。 3、噪声采取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备,并设置吸声、消声、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 4、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中药药渣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泥委托****处置;医疗废物委托安****中心处置。 |
| (1)煎药废气由机械通风变动为自然通风。根据现场勘查,煎药设备体积较小且间歇使用,设置于房间东侧,距离靠窗位置墙体位置较远且该区域墙体面积较小,无法安装机械通风设备,但煎药室整体空间大,窗户距离煎药设备位置近且打开面积大,窗户通风能满足煎药通风需求。另****卫生院煎药室废气主要来自中药成分和水蒸气,无毒无害,且中药熬煮量有限,产生的中药废气量较少,环评仅进行了定性分析未定量分析。对照环评****卫生院设置的床位和门诊人数未发生变动,煎药设备未发生变动,故煎药室排气由机械排风扇变动为窗户自然通风排放的变动不会导致煎药废气增加。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其环境保护措施发生变动,但未导致煎药室废气产生量和排放量的增加,根据本次竣工验收监测结果,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中浓度限值要求,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可直接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2)油烟的油烟净化器变动为家庭版抽油烟机。根据现场勘查,卫生院食堂用餐人数较少,仅设置1个灶头,针对油烟设置家庭版抽油烟机能满足院区食堂油烟处置需求。查询环评文件现状监测报告:油烟最大值排放浓度为1.1mg/m3,本次竣工验收监测结果:油烟最大值排放浓度为0.6mg/m3,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其环境保护措施发生变动,但根据本次竣工验收监测结果未导致油烟排放量增加,有组织废气中饮食业油烟结果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由此可见该变动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可直接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3)废水一体化设施进行了设备更新。因现有一体化设备老旧,卫生院购置了一台全新的一体化设备,处理工艺未发生变动,仅处理能力增加10m3/d,从设备上对废水处置设备进行了优化。对照环评****卫生院设置的床位、门诊人数、职工人数均未发生变动,不会导致污水产生和排放总量增加。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总排口****设备处置能力发生变动,更换设备属于优化措施。根据本次竣工验收监测结果,废水所测的氨氮监测结果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色度监测结果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其余项目监测结果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可直接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权益。 (3)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污染防治、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1)根据现场勘查,卫生院已根据环评文件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三同时制度”要求;卫生院执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现已取得排污许可登记回执。目前正在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事宜。 (2)经调查,****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落实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3)经调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污染防治、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原属于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情形,无需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8.202 | 0 | 0 | 0 | 18.202 | 18.202 | |
| 0 | 1.036 | 1.661 | 0 | 0 | 1.036 | 1.036 | |
| 0 | 0.108 | 0.299 | 0 | 0 | 0.108 | 0.10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 | 已建成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卫生院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水所测项目中氨氮监测结果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色度监测结果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其余项目监测结果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限值要求。 |
| 1 | 油烟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已建成家庭版抽油烟机 |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饮食业油烟结果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房间隔声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限值要求 | 选用低噪声设备,房间隔声等 | ****卫生院厂界昼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限值要求,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表1中2类限值要求。 |
| 1 | 对医疗废物贮存库进行重点防渗。 | 已针对医疗废物贮存库采取了重点防渗措施。 |
| 1 | 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经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安****中心处置;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消毒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产生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中药药渣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本院针对医疗废物采取了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贮存库,委托安****中心进行处置(详见附件6);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消毒后,交由******公司进行处理(详见附件7);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中药药渣收集后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所有固体废物去向明确,未造成二次污染。 |
| 1 | 对医疗废物贮存库重点防渗 | 已对医疗废物贮存库采取了重点防渗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现场勘查,卫生院已根据环评文件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三同时制度”要求;卫生院执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现已取得排污许可登记回执。目前正在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事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