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228线****迹头至选屿段公路工程、****联通道(迹头至台商区段)项目一期(选屿至台商区段)(施工)补充通知(02)
各投标人:
国道G228线****迹头至选屿段公路工程、****联通道(迹头至台商区段)项目一期(选屿至台商区段)(施工)(招标项目编号:****)补充通知补充如下:
1、本项目财政审核后确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39893元(其中暂列金****9113元)。其中,国道G228线****迹头至选屿段公路工程①公路部分最高限价为:****47151元,②市政部分最高限价为:****8798元;****联通道(迹头至台商区段)项目一期(选屿至台商区段)①公路部分最高限价为:****64984元,②市政部分最高限价为:****960元。
2、现上传清单文件及编制说明,请各投标人及时到**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cn)本补充通知(02)的附件中下载清单文件及编制说明,并采用上述清单文件及编制说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造成的任何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标书代写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0.2保险费、10.3工伤保险费、10.4安全生产费用金额相应修改为: 10.2保险费:√投标人报价时直接引用招标人发布的具体金额,即:工程一切险****080元,第三方责任险20000元。10.3工伤保险费:√投标人报价时直接引用招标人发布的具体金额,即:工伤保险费507124元。10.4安全生产费用:√投标人报价时直接引用招标人发布的具体金额,即:安全生产费用****999元。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27条目号20.1中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 3.7 ‰ 修改为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 3 ‰ 。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7月8日09:30。标书代写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文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时间: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