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2528919 | 建设单位法人:桑丽萍 |
| 李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镇三教村(**沟上西侧) |
| ****300万吨/年煤焦化提标升级综合利用改造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2-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52-C252-煤炭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产业园) |
| 经度:111.741719 纬度: 36.723581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2-25 |
| 晋环审批函〔2022〕6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8-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20000 |
| 21219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252891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诺凯****公司 |
| ****0100MA0K1RYQ3W | 验收监测单位:**晋临****公司 |
| ****1002MA0KQX3810 | 竣工时间:2024-12-22 |
| 2024-12-23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22 |
| 2025-05-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期工程建设2×60孔(6.55mJL6555D捣固焦炉)150万吨/年焦化装置,4.5万吨/年制酸装置、3.5亿立方/年CNG装置,配套建设焦化备煤装置、干熄焦装置、化产装置、公用辅助设施及环保设施;二期工程建设2×60孔(6.55mJL6555D捣固焦炉)150万吨/年焦化装置,配套建设25万吨/年LNG装置 | 实际建设情况:已完成建设的一期工程内容包括150万吨/年的2×60孔(6.55mJL6555D)捣固焦炉(编号1#、2#),4.5万吨/年制酸装置,300万吨/年焦化配套的备煤装置、2×220t/h干熄焦装置(编号1#、2#)、化产装置、公辅设施及配套的环保设施等,未建设3.5亿立方/年CNG装置等工程,剩余煤气全部送******公司综合利用。已完成建设的二期工程内容包括150万吨/年的2×60孔(6.55mJL6555D)捣固焦炉(编号3#、4#)及配套的环保设施,未建设25万吨/年LNG装置等工程。验收范围为一期工程。 |
| 项目未建设3.5亿立方/年CNG装置、25万吨/年LNG装置及配套设施,剩余焦炉煤气全部送******公司综合利用,做氢氧化铝烘干热源。****与******公司签订有《灵铝煤气买卖合同》,外送煤气量根据******公司的需求进行调整,同时调整1#、2#焦炉的生产负荷,确保剩余焦炉煤气全部利用,不放散。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焦化工程工艺流程主要包括备煤、炼焦、熄焦、筛焦、冷鼓/电捕、硫铵、洗脱苯、蒸氨、脱硫及硫回收工序。 2、煤气利用工程工艺流程包括压缩、精脱硫、甲烷化、干燥及液化、富甲烷气增压、膜分离。 | 实际建设情况:工艺流程主要包括备煤、炼焦、熄焦、筛焦、冷鼓/电捕、硫铵、洗脱苯、蒸氨、脱硫及硫回收工序。 |
| 未建设3.5亿立方/年CNG装置、25万吨/年LNG装置及配套设施等工程,剩余焦炉煤气全部送******公司综合利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气处理 备煤系统(全封闭受煤槽、全封闭储煤棚、粉碎机室除尘及煤焦制样室除尘等)、焦处理(焦炭转运站除尘、筛贮焦楼上部除尘地面站、筛贮焦楼装车除尘地面站、全封闭焦堆取作业厂房)、焦炉烟气除尘脱硫脱硝系统、焦炉机侧装煤炉头烟除尘地面站、焦炉出焦除尘地面站、干熄焦除尘地面站、焦炉炉顶及两侧封闭罩配套除尘地面站、全厂VOCs压力平衡系统、硫铵干燥废气除尘、仓顶除尘、****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制酸尾气处理系统等。 (二)废水处理 1、污废水 污水生化处理系统:采用“AS强化预处理+主生化+BDS脱总氮+HOK生化流化床+混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能力200m3/h;深度处理系统:采用“超滤+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能力160m3/h;中水回用系统:采用“超滤+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能力200m3/h;浓水处理系统:“采用多级化学预处理+两级软化+超滤+NF分盐+浓水FBRO+HPRO三级浓缩”工艺,处理规模100m3/h;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经生化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及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循环水系统补水,浓水经浓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循环水系统补水,各类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2、事故废水 设置1座容积12000m3的事故水池,并配套建设事故水系统。 3、初期雨水 设置4座容积分别为1800m3、800m3、800m3、500m3的初期雨水池,并配套建设雨水收集系统。 (三)固废处理 精煤转运站、粉碎机、煤焦制样室、机侧装煤地面站各除尘器除尘灰,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返回煤场利用;焦侧出焦除尘灰、干熄焦除尘系统焦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废吸附剂、精脱硫抗毒保护剂、精脱硫耐硫除氧剂,均属一般固废,掺混炼焦;硫铵干燥系统除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返回生产系统;脱硫剂仓灰仓等除尘系统除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返回各自储仓;液化惰性瓷球、烟气废脱硫剂、精脱硫有机硫加氢催化剂、精脱硫的脱硫剂、甲烷化4A分子筛和13分子筛,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家回收利用;脱硝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湿法制酸催化剂、甲烷化催化剂、脱汞剂、蒸发废盐属危险废物,均外送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再生残渣属危险废物,进入焦油罐外售;焦油渣、酸焦油、沥青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均掺煤炼焦;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噪声 厂房隔声,设备减振降噪隔声等设施、绿化等。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气处理 备煤系统(全封闭受煤槽、全封闭储煤棚、粉碎袋式除尘、煤焦制样袋式除尘、煤转运微动力除尘等)、焦处理(焦转运1#~4#袋式除尘、筛焦楼袋式除尘、焦仓袋式除尘、焦炭装车袋式除尘、全封闭焦棚)、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系统、焦炉机侧炉头烟地面站(干法脱硫+袋式除尘)、焦炉出焦除尘地面站(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干熄焦除尘地面站(干法脱硫+袋式除尘)、焦炉炉顶及两侧封闭罩配套除尘地面站、煤气净化VOCs压力平衡系统、硫铵干燥旋风除尘+水洗、灰仓仓顶除尘、****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制酸尾气处理系统等。 (二)废水处理 1、污废水 污水生化处理系统:采用“AS强化预处理+主生化+BDS脱总氮+HOK生化流化床+混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能力200m3/h;中水回用系统:采用“超滤+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能力300m3/h,处理生化出水及清净废水;浓水处理系统:采用“多级化学预处理+两级软化+超滤+NF分盐+浓水FBRO+HPRO三级浓缩+多效蒸发”工艺,处理规模100m3/h,浓盐水通过多效蒸发的工艺蒸发结晶提盐;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经生化处理系统、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循环水系统补水,浓水经浓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循环水系统补水,各类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2、事故废水 建设了1座容积12000m3的事故水池,并配套建设了事故水系统。 3、初期雨水 设置4座容积分别为1800m3、800m3、800m3、500m3的初期雨水池,并配套建设雨水收集系统。 (三)固废处理 粉碎机除尘、煤焦制样室除尘等除尘器除尘灰,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掺煤炼焦;焦侧出焦地面站除尘灰、干熄焦除尘系统焦粉、及筛贮焦系统等除尘的除尘灰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硫铵干燥系统除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返回生产系统;脱硫剂仓灰仓等除尘系统除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返回各自储仓;焦炉烟气废脱硫剂鉴**果为不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厂家回收利用;废脱硝催化剂、废湿法制酸催化剂属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油漆桶、废棉纱手套、实验室包装物、实验室废液属危险废物,定期由**县****公司处置;再生残渣属危险废物,进入焦油罐外售;焦油渣、酸焦油、沥青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含杂盐的母液、废活性炭等属危险废物,均掺煤炼焦;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噪声 厂房隔声,低噪设备,弹性连接,设备减振降噪隔声等设施、绿化等。 |
| 1、焦炉烟气治理增加了袋式除尘,机侧炉头烟地面站增加了钙基干法脱硫,进行了焦化超低排放改造。 2、干熄焦放散气直接送入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系统处理,干熄焦高硫烟气未采用袋式除尘预处理。 3、煤转运点共设置了52台微动力除尘器,因煤转运点较分散且数量多未设袋式除尘。 4、焦转运5个,配套4个焦转运袋式除尘器,1个转运废气并入筛焦除尘器,焦转运除尘器数量调整,废气治理设施优化。 5、硫铵废气水洗塔规格变动,提高效率。 6、****处理站高浓度废气未送焦炉焚烧处理,与低浓度废气合并处理,考虑安全因素,调整了治理工艺。 7、1#干熄焦地面站与2#干熄焦地面站合并排放,排气筒高度51m,合并排口,利于管理。 8、中水回用系统规模由360m3/h变为300m3/h,源头减少了清净废水排放,300m3/h的中水回用系统满足生产需求。 9、未建设浓水分盐母液干燥装置,依托焦炉,杂盐母液通过掺煤炼焦可全部处理。 10、实际无废吸附剂及LNG装置产生的固废,新增识别了废油桶、废油漆桶、废棉纱手套、实验室包装物、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杂盐变为含杂盐的母液。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备煤建设2个汽车受煤槽,设置2台叶轮给煤机;带式输送机21条。 2、筛贮焦带式输送机19条;3台单层焦炭振动筛Q=350-400t/h、3台单层焦炭振动筛Q=90-120t/h。 3、7台初冷器,4984mm×3300mm×51134mm;1座焦油中间槽;满流槽3+1台;母液贮槽6台;结晶槽2台(1用1备);硫酸贮槽,Φ7000mm,H=8000mm;废水槽Φ2200mm×4000mm;洗苯塔Φ8400mm×48560mm;脱苯塔Φ3000/3400mm×41552mm;贫油加热器Φ1000mm×6000mm;洗涤塔Φ2700mm×37000mm;7套电机驱动螺杆式压缩机组。 4、低温甲醇洗设2台洗氨塔。 5、一期工程要求建设3.5亿立方/年CNG装置,二期工程要求建设25万吨/年LNG装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建设了3个汽车受煤槽,设置4台叶轮给煤机;带式输送机37条。 2、筛贮焦带式输送机28条;2台振动筛,Q=350t/h。 3、7台初冷器,4984mm×3300mm×45066mm;2座焦油中间槽;满流槽3台;母液贮槽3台;结晶槽3台(2用1备);硫酸贮槽,Φ7000mm,H=9096mm;废水槽Φ2800mm×5200mm;洗苯塔Φ8600mm×48560mm;脱苯塔Φ3100/3600mm×41681mm;贫油加热器Φ1100mm×L8864mm;洗涤塔Φ2600mm×47000mm;6套电机驱动螺杆式压缩机组。 4、低温甲醇洗无洗氨塔。 5、未建设3.5亿立方/年CNG装置、25万吨/年LNG装置及配套设施,剩余焦炉煤气全部送******公司综合利用,做氢氧化铝烘干热源。 |
| 1、增加了1个汽车受煤槽和2台叶轮给煤机,提高卸煤效率;增加16条带式输送机,根据实际输煤路线调整皮带数量。 2、增加9条带式输送机,根据实际输焦路线调整皮带数量;振动筛数量减少,处理能力变动,根据筛焦需求调整。 3、初冷器规格变动,增加1座焦油中间槽,减少1台满流槽,减少3台母液贮槽,增加1台结晶槽,硫酸贮槽规格变动,废水槽规格变动,洗苯塔规格变动,脱苯塔规格变动,贫油加热器规格变动,洗涤塔规格变动,压缩机组减少1套,根据生产需求进行了调整、工艺优化。 4、工艺优化,煤气经硫铵工序后氨浓度均低于25mg/Nm3,完全满足低温甲醇洗工艺煤气中氨≤30mg/Nm3的要求。 5、****与******公司签订有《灵铝煤气买卖合同》,外送焦炉煤气量根据******公司的需求进行调整,同时调整1#、2#焦炉的生产负荷,确保剩余焦炉煤气全部利用,不放散。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38.128 | 125.01 | 0 | 250.02 | 38.128 | -211.892 | / |
| 0 | 110.244 | 388.3 | 0 | 776.6 | 110.244 | -666.356 | / |
| 0 | 48.408 | 118.42 | 0 | 236.84 | 48.408 | -188.432 | / |
| 0 | 12.262 | 313.78 | 0 | 627.56 | 12.262 | -615.298 | / |
| 1 | 污水生化处理系统 | / | 采用“AS强化预处理+主生化+BDS脱总氮+HOK生化流化床+混凝沉淀”处理工艺,出水去中水回用系统 | / | |
| 2 | 中水回用系统 |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2017) | 采用“超滤+反渗透”处理工艺,出水回用 | 中水回用系统净水总出口(补充循环水)pH为7.0~7.4、悬浮物浓度为5~6mg/L、氨氮浓度为0.227~0.320mg/L、化学需氧量浓度为7~9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为2.4~2.9mg/L、浊度未检出、石油类未检出、铁未检出、锰浓度为0.0158~0.0235mg/L、总硬度为19.9~99.5mg/L、Cl-浓度为78.2~80.9mg/L、总碱度为36.2~47.4mg/L、总磷浓度为0.01L~0.07mg/L、溶解性总固体浓度为208~292mg/L、游离氯浓度为0.14~0.19mg/L、菌落总数为32~71CFU/mL | |
| 3 | 浓水处理系统 | / | 采用“多级化学预处理+两级软化+超滤+NF分盐+浓水FBRO+HPRO三级浓缩+多效蒸发”工艺,出水回用 | / |
| 1 | 精煤破碎除尘器 | 《**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巩固提升方案》晋环发〔2024〕27号 | 精煤破碎2台袋式除尘器 | 精煤破碎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浓度为1.1~2.0mg/m3 | |
| 2 | 制样废气袋式除尘器 | 《**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巩固提升方案》晋环发〔2024〕27号 | 煤焦制样设1台袋式除尘器 | 制样废气治理设施排气筒颗粒物浓度为2.6~3.8mg/m3 | |
| 3 | 1#、2#焦炉烟气处理设施 | 《****生态环境厅关于****300万吨/年煤焦化 提标升级综合利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晋环审批函[2022]69号 | 焦炉烟气采用“粒状干法脱硫+低温SCR脱硝+袋式除尘”工艺 | 按基准含氧量8%折算后,1#、2#焦炉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颗粒物折算浓度为3.1~4.7mg/m3、二氧化硫折算浓度为<2(未检出)~4mg/m3、氮氧化物折算浓度为24~39mg/m3、非甲烷总烃折算浓度为3.16~4.38mg/m3、氨的实测浓度为0.88~1.39mg/m3 | |
| 4 | 1#、2#焦炉机侧装煤炉头烟尘地面站 | 《**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巩固提升方案》晋环发〔2024〕27号、《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 | 1#2#焦炉设置1套机侧炉头烟地面站(钙基干法脱硫+袋式除尘) | 1#、2#焦炉机侧装煤炉头烟尘地面站排气筒颗粒物浓度为3.4~4.4mg/m3、二氧化硫浓度为8.7~28mg/m3,苯并[a]芘浓度为<2×10-3μg/m3(未检出) | |
| 5 | 1#、2#焦炉焦侧出焦地面站 | 《**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巩固提升方案》晋环发〔2024〕27号 | 1#、2#焦炉出焦烟气设1套焦侧出焦地面站(钙基干法脱硫+袋式除尘) | 1#、2#焦炉焦侧出焦地面站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浓度为1.2~1.9mg/m3、二氧化硫浓度为<3(未检出)~7.0mg/m3 | |
| 6 | 1#、2#焦炉大棚地面站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1#、2#焦炉封闭罩配置1套除尘地面站 | 1#、2#焦炉大棚地面站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浓度为1.5~2.3mg/m3、速率为0.694~1.35kg/h,苯并[a]芘浓度为<2(未检出)×10-6mg/m3、速率为<4.01×10-7~<6.85×10-7kg/h | |
| 7 | 干熄焦炉地面除尘站 | 《****生态环境厅关于****300万吨/年煤焦化提标升级综合利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晋环审批函〔2022〕69号 | 干熄焦低硫废气设1套干熄焦除尘地面站(钙基干法脱硫+袋式除尘) | 干熄焦炉地面除尘站低硫废气处理设施排口颗粒物浓度为2.0~3.5mg/m3、二氧化硫浓度为<3(未检出)~4.3mg/m3 | |
| 8 | 焦仓、焦炭装车除尘器 | 《**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巩固提升方案》晋环发〔2024〕27号 | 焦仓废气及装车废气各设置1套袋式除尘地面站,废气合并排放 | 焦炭装车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浓度为2.7~5.3mg/m3 | |
| 9 | 筛焦除尘器 | 《**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巩固提升方案》晋环发〔2024〕27号 | 筛焦楼设置2套袋式除尘地面站 | 筛焦楼上部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浓度为1.2~1.8mg/m3 | |
| 10 | 1#焦炭转运除尘器 | 《**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巩固提升方案》晋环发〔2024〕27号 | 焦转运站设置1台袋式除尘器 | 1#焦炭转运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浓度为8.5~9.6mg/m3 | |
| 11 | 2#焦炭转运除尘器 | 《**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巩固提升方案》晋环发〔2024〕27号 | 焦转运站设置1台袋式除尘器 | 2#焦炭转运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浓度为6.1~6.6mg/m3 | |
| 12 | 3#焦炭转运除尘器 | 《**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巩固提升方案》晋环发〔2024〕27号 | 焦转运站设置1台袋式除尘器 | 3#焦炭转运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浓度为3.3~4.8mg/m3 | |
| 13 | 4#焦炭转运除尘器 | 《**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巩固提升方案》晋环发〔2024〕27号 | 焦转运站设置1台袋式除尘器 | 4#焦炭转运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浓度为4.1~4.8mg/m3 | |
| 14 | 硫铵结晶干燥废气处理设施 | 《**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巩固提升方案》晋环发〔2024〕27号、《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 | 硫铵滚筒干燥尾气经采用“一级旋风除尘+两级尾气洗净塔洗涤+雾沫分离器”多级处理工艺 | 硫铵结晶干燥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颗粒物浓度为3.0~4.2mg/m3,氨的排放浓度为6.05~8.64mg/m3 | |
| 15 | 制酸尾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采用1套SCR脱硝+酸雾捕集+氨法脱硫+电除雾处理 | 制酸尾气处理设施排气筒硫酸雾浓度为1.03~2.06mg/m3、速率为0.0300~0.0598kg/h,二氧化硫浓度为<3mg/m3、速率为<0.0856~<0.0872kg/h,氮氧化物浓度为13~18mg/m3、速率为0.377~0.524kg/h | |
| 16 | 污水处理站臭气处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巩固提升方案》晋环发〔2024〕27号 | 生化处理系统池体进行加盖封闭,恶臭废气经1套”碱涤塔+除雾器+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生物碳塔”组合除臭工艺 | 污水处理站臭气处理设施排气筒氨排放速率为0.0167~0.025kg/h、硫化氢的排放速率为<4.24×10-6~<4.65×10-6kg/h、臭气浓度为741~1318,非甲烷总烃浓度为2.11~2.76mg/m3 |
| 1 | 粉粹机、振动筛、风机、空压机、鼓、引风机等设备以及各类泵类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首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噪声源头控制噪声产生强度;其次加强噪声传播途径控制,对主要产噪设备尽可能室内布置,设置隔音间,并安装防振、减振、隔音等材料 | 厂界昼间噪声为52.8~59.4dB(A),夜间噪声为46.2~49.6dB(A) |
| 1 | 项目位于郭庄泉域非重点保护范围内,****水利厅《关于****300万吨/年煤焦化提标升级综合利用改造项目对郭庄泉域现状水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晋水审批决﹝2021﹞408号)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将生产车间、罐区、污水处理装置区、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地下污水管沟、危废暂存库等作为重点防渗区,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0cm/s;煤棚、空氮站、制冷站、泡沫站、****电站等作为一般防渗区,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7cm/s。设置5口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郭庄泉域和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项目位于郭庄泉域非重点保护范围内,****水利厅《关于****300万吨/年煤焦化提标升级综合利用改造项目对郭庄泉域现状水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晋水审批决﹝2021﹞408号)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将生产车间、罐区、污水处理装置区、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地下污水管沟、危废暂存库等作为重点防渗区,渗透系数小于1.0×10-10cm/s;煤棚、空氮站、制冷站、泡沫站、****电站等作为一般防渗区,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设置了5口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郭庄泉域和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 1 |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炼熄焦系统(备煤、装煤、干熄焦、推焦、筛焦)除尘灰、焦油渣、沥青渣、酸焦油、废油渣、再生残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活性炭等掺煤炼焦;脱苯残渣掺入焦油外售;焦炉烟气脱硫产生的脱硫灰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建设项目投运后应按《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1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19)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6)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开展危险特性鉴别,根据其固废属性进行管理;蒸发废盐、废湿法制酸催化剂、废有机硫加氢催化、废精脱硫剂、甲烷化催化剂、脱汞剂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库规范暂存。危险废物暂存周期不得超过30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转运处置。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调试期未造成次生环境问题。备煤等除尘灰、焦油渣、沥青渣、酸焦油、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活性炭等掺煤炼焦;装煤、干熄焦、推焦、筛焦等除尘灰为焦粉,外售;脱苯再生渣掺入焦油外售;焦炉烟气脱硫产生的废脱硫剂按《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19)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6)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已开展危险特性鉴别,鉴别结果为不属于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油漆桶、废棉纱手套、实验室包装物、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库规范暂存。生产现场危险废物暂存收集点的暂存周期未超过30天,定期进行掺煤炼焦处置或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转运处置。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1 | 厂区绿化面积89145m2,占厂区总面积15% | 厂区绿化面积89200m2,占厂区总面积15% |
| 1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 强化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备案,****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了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了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环评报告书通过计算确定本项目环境防护区域为距厂界425m形成的包络线围成的区域,此防护区域内无居民聚集区。下步,你****人民政府做好防护距离范围内的规划控制工作,不得**住宅、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建筑。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环评报告书通过计算确定项目环境防护区域为距厂界425m形成的包络线围成的区域,经调查,此防护区域内无居民聚集区,与环评阶段一致。我公****人民政府做好防护距离范围内的规划控制工作,不得**住宅、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建筑。 |
| / |
| 项目区域削减源来自关停****96万吨/年焦化项目和关停****公司(原****公司)96万吨/年焦化项目的削减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区域削减源来自关停****96万吨/年焦化项目和关停****公司(原****公司)96万吨/年焦化项目的削减量,涉及区域削减污染物总量措施已全部落实 |
| / |
| 项目距汾河支流仁义河较近,你公司要落实承诺,按照《**省汾河保护条例》要求划定生态功能保护线,并在保护线范围内实施植树种草等生态修复工程,提高汾河流域河流自净能力。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公司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在污水处理混沉系统至仁义河堤坝范围内实施植树种草等生态修复工程,在仁义河堤坝50米范围内划定了生态功能保护线,并在保护线范围内实施植树种草等生态修复工程。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建设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焦炉烟囱、推焦地面站、装煤地面站、干熄焦地面站排气筒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规范建设了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有标志牌;1#、2#焦炉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1#、2#焦炉焦侧出焦地面站除尘器排气筒、1#、2#焦炉机侧装煤炉头烟尘地面站排气筒、干熄焦炉地面除尘站低硫废气处理设施排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