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变更深规龙规许字[1996]0175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审批
广东-深圳-龙岗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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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深规龙规许字[1996]0175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集团****公司申请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龙规许字[1996]0175号),该许可证对应的宗地位于**市大鹏新区**街道**人民路与南西路交叉口。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将项目名称由“汽车站大楼及附属设施”变更为“运发集团**汽车场站项目(暂定名)”;用地位置由“**墟镇”变更为“**市大鹏****社区”;用地性质由“汽车站”变更为“交通场站用地”。

(二)总用地面积由“5512㎡”变更为“5393.56㎡”;建设用地面积由“5512㎡”变更为“5393.56㎡”。

(三)规定容积率由“≤1.1”变更为“≤1.13”。

(四)建筑覆盖率由“20.00%”变更为“≤35%”;建筑高度由“多层”变更为“建筑高度限高24米”;建筑间距由“大于1.0H”变更为“满足深标及相关规范要求”;建筑退线由“各向大于5米”变更为“一级≥6米,二级≥9米”。

(五)总体布局中新增“绿化覆盖率≥20%”;新增“公共开放空间:本用地至少提供270平方米的公共空间”;新增“本项目建****政府有关城市设计和景观控制的要求”。

(六)市政设施要求中机动车泊位数由“35辆(自用0辆,公用35辆)”变更为“80辆(自用45辆,公用35辆)”,给水/雨水/污水接口由“北向市政路”变更为“北向市政路,生产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

(七)备注中新增“本用地路口须另行申报”;新增“绿地率≥20%”;新增“本项目小汽车停车位的充电桩配置比例不应低于30%,同时在符合相关规范基础上100%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新增“本项目应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应配置不低于配建自行车停车位20%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新增“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行不得低于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新增“本用地应符合《**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等海绵城市相关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58%”;新增“本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新增“本项目应当按照《**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等文件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新增“本用地全部位于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评估结论落实防治措施”;新增“本项目南侧紧临边坡,应做好相关隐患排查工作和安全措施,保障施工安全”;新增“其他未标注事项应符合《**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技术规范”;新增“原深规龙规许字[1996]0175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废”。

其它规划设计指标维持不变。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自2025年6月21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

三、公示地点

本事项除在《**商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

2.****门户网站

http://pnr.****.cn/dp/

(二)实地

1.****公告栏

地址:**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A5栋

2.深****办事处

地址:**市大鹏新区**街道东沙路6号

3.项目现场

地址:**市大鹏新区**街道**人民路与南西路交叉口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A5栋****规划科(邮编518119),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

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0755-****6350

附件:项目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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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0日

文档附件:

项目位置图.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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