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省两纲示范创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项目绩效作用,****妇联拟通过询价的方式确定第三方机构承接2025年度省两纲实施项目“‘含’扬好家风”之“家风驿站”亲子关爱阵地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省两纲实施项目“‘含’扬好家风”之“家风驿站”亲子关爱阵地
(二)项目资金情况:2025年度省两纲实施项目资金,限价1.2万元(人民币)。
(三)项目拟实施时间及地点:2025年7月1日-2025年8月30日,仙踪镇、昭关镇、环峰镇。
(四)实施内容:供应商须按照2025年省两纲实施“‘含’扬好家风”之“家风驿站”亲子关爱阵地项目计划安排,在仙踪镇、昭关镇、环峰镇设置“家风驿站”亲子关爱阵地共3个,利用暑期,围绕“‘含’扬好家风”主题,开展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辅导、举办家庭亲子活动、开设家庭教育主题朗诵绘画手工等文艺活动,满足假期留守儿童成长需求,让其感受到家的温暖。课程设置每个“家风驿站”不少于8场,每场活动120分钟;并负责提供阵地相关活动耗材购买。
二、相关要求
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从事此次活动承办的相关能力,从业人员有相关活动举办或授课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
6.工作要求。供应商派出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的项目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任务;供应商派出的工作人员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自身安全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如在开展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反馈报告采购人。供应商派出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注意保护留守儿童隐私,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工作人员不得对外发布采购人参与活动相关人员图片及个人信息。
7.对需要提前采购的活动耗材,要保证产品质量。
8.供应商工作人员不能胜任本项目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调换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采购人制定的工作纪律或被有效投诉的,采购人除扣减相应要支付给供应商的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解除与供应商的本项目协议。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询价评审办法
****小组,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和报价进行评审,综合比选确定**单位。
四、报价方式
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实施内容,结合自身实际进行自主报价,报价材料应包含服务方案、预算价格、营业执照副本及执业相关证书等,****公司公章,于2025年6月24日星期二下午17:00之前将相****妇联家儿部(地址:****405室),逾期送达视为无效。
联系人:卫枫,联系电话:****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