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 | 宗地编号:沱江镇思源**、启汉路东侧地块 | |
| 宗地名称:沱江镇思源**、启汉路东侧地块 | 用地类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土地面积:35264.29平方米 | ||
| 主要用途年限(年):70年 | ||
| 所属行政区:**市/**县 | 批准机关:****人民政府 | |
| 建筑面积:70528.58平方米 | ||
| 建筑评估价:5680.12万元 | ||
| 规划函名称:江规划条(2024)075号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324BA0402 | ||
| 规划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面积:31737.6平方米 | 年限(年):70 |
| 规划用途: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面积:3526.69平方米 | 年限(年):40 |
| 地块位置:沱江镇思源**、启汉路东侧 | ||
| 容积率:1% | 绿地率:30%≤L | 建筑密度:JM<30% |
| 限高(米):H≤80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06月21日 |
|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07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
| 挂牌开始时间:2025年07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
| 挂牌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2日 09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07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
| 报名结束时间:2025年07月21日 16时30分00秒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1日 16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
| 保证金缴纳金额:1140.0万元 |
| 起始价:5700.0万元 |
| 增价幅度:50.0万元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是 |
| ****公司:是 |
| 是否限制自然人购买:是 |
| 是否有底价:是 |
****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沱江镇思源**、启汉路东侧地块 | 交易编号: | **** | |||
| 宗地总面积: | 35264.2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沱江镇思源**、启汉路东侧 | |||
| 主要用途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建筑密度<30% | |
| 绿地率(%): | 绿地率≥30% | 建筑限高(米): | 建筑高度≤80米 | |||
| 主要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土地级别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31737.6 | 四级 |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3526.69 | 四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4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4BA0402 | |
| 起始价: | 57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 宗地编号: | 沱江镇思源**、启汉路西侧地块 | 交易编号: | **县国土〔2025〕4-2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5188.0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沱江镇思源**、启汉路西侧 | |||
| 主要用途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建筑密度<30% | |
| 绿地率(%): | 绿地率≥30% | 建筑限高(米): | 建筑高度≤80米 | |||
| 主要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土地级别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22669.24 | 四级 |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2518.8 | 四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6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4BA0401 | |
| 起始价: | 4300万元 | 加价幅度: | 4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新出让住宅用地(包括兼容住宅用地的其他地块)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也****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为由接受个人参与竞买。存在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出让合同约定等违法 违规违约行为且未查处整改到位的、已列入安全生产失信企业及诚信体系“黑名单”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最高报价需不低于保留底价)。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06月2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11日09时30分到**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110.****.150:9094/portal/index)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5年07月11日09时30分至2025年07月21日16时30分到**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110.****.150:9094/portal/index)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1日16时30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在2025年07月21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参与竞买。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沱江镇思源**、启汉路东侧地块:2025年07月11日09时30分至2025年07月22日09时30分;
沱江镇思源**、启汉路西侧地块:2025年07月11日09时30分至2025年07月22日09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违规违约责任
1.竞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清交易服务费、成交价款余款、相关税费或未按要 求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均视为违约;挂牌人及 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依法解除《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重新组织该标的出让,如果另行 出让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由本次竞得人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2. 若因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发生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法院起诉。
(二)相关手续办理
1. 竞得人在挂牌成交3日内与出让人、挂牌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一式三 份,三方各执一份),签章后生效,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与县自 然**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竞得人自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不 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三)土地开发利用
1、竞得人在竞得土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年内必须开工建设,开工 后两年内竣工。若竞得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人民政府 批准后依法处理。 2、竞得人必须在项目开工、竣工验收后的5个******局书面申 报。若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开工、竣工的,竞得人要在到期前15日内申报。竞得人 如不按规定执行申报制度,******局将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其在1年内不得参加 土地购置活动。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沱江**华大道;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746-****298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省(**市)国有资产**交****银行
银行账号: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出让人名称:****
2025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