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0376.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蓼北路与周小河路交叉口西北角 |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5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零售商业用地 | 10376.7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03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3BA0143 | |||
| 起始价: | 206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7月14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7月25日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在我县参加土地招拍挂后违反出****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报名竞买。 2、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3、属房地产开发用地的,还应提交****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6月24日 至 2025年07月23日 到 **省土地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6月24日 至 2025年07月23日 到 **省土地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3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7月23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省土地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5年07月14日 08时00分 至 2025年07月25日 09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蓼城大道南段西侧
联 系 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0376-****533
开户单位:******局
开户银行:********银行名称
开户账号:********银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