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110/2025-19160 | 分 类:减灾救灾 |
| 农经处 | 发文日期:2025年06月05日 |
| 省发改委关于**省**防洪达标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 文 号: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186号 |
| 有效 |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9日 |
****发改局:
报来《关于恳请审批<**省**防洪达标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洪发改文〔2025〕2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公司《关于〈**省**防洪达标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评审报告》(武咨评〔2025〕203号),经研究,基本同意《**省**防洪达标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定本)》。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省**防洪达标工程。
项目代码:****。
二、工程任务、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工程任务
通过对**围堤进行堤身加固、边坡护砌、现有平台设置防浪林等达标建设,提升**堤防洪涝灾害防御能力。
(二)工程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市的**市。
(三)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治理堤防总长50.481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身加固工程、护坡工程、防浪林建设、管护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等。
1.堤身加固工程。堤身加固共27.708公里。其中:**围堤总干渠桩号96+600~96+840、112+860~113+100、118+300~118+800,长2.07公里;港螺堤桩号19+179~19+621、27+300~47+300,长20.442公里;下**堤桩号5+485~6+243、7+418~7+488,长0.828公里;子贝渊河堤桩号0+534~3+263、4+300~7+029,长5.458公里。
2.护坡工程。堤防护坡共10.757公里。其中:**围堤总干渠桩号96+000~96+600、97+090~98+180、98+620~99+745,长1.725公里;港螺堤桩号6+470~7+570、10+600~11+300、14+500~15+400、19+000~19+700、33+900~37+000、46+900~47+300,长6.9公里;下**堤桩号3+690~3+890,长0.2公里;水闸、船闸分流岛裹头护坡0.842公里。
3.防浪林建设。防浪林建设共11.1公里。其中:总干渠桩号117+000~119+200、122+000~123+600堤外现有平台种植8~10米宽防浪芦苇,长3.8公里;港螺堤桩号3+900~7+200、13+000~14+000、14+000~14+400、14+400~15+300、25+800~26+600、33+900~34+800堤外现有平台16米范围内种植防浪芦苇,长7.3公里。
4.管护设施建设。堤顶防汛道路建设14.23公里。其中:港螺堤桩号0+950~5+500、8+000~l6+000、19+000~19+700、26+800~27+500段**4.5~6米宽混凝土路面,长13.95公里;子贝渊堤桩号3+585~3+865修复现有混凝土路面,长0.28公里。**防汛哨棚平台26处。
5.信息化建设。****监测站点、****监测站点、水闸自动控制系统、通信及计算机网络系统、支撑平台和业务应用系统。
(四)工程规模
**达标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围堤各段堤防均为3级堤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三、工程水文及地质
(一)工程水文
基本同意设计暴雨、设计洪水、施工期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确定**设计洪水位为25.17米(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基本同意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设计,**洪狮水位站,维修加固挖沟咀水位站。
(二)工程地质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基本同意堤防工程地质评价、天然建筑材料调查和评价意见等。
四、工程设计
1.基本同意堤身加固工程设计。
(1)**围堤总干渠桩号96+600~96+840。对该段迎水侧高程22.27米以下采用8排水泥搅拌桩加固,桩长14米,桩身直径50厘米,间距1.00米。
(2)**围堤总干渠桩号112+860~113+100。对该段背水侧高程24.00米~22.00米以下采用11排水泥搅拌桩加固,桩长14米,桩身直径50厘米,间距1.50米。
(3)**围堤总干渠桩号118+300~118+800。对该段背水侧高程22.50米以下采用10排水泥搅拌桩加固,桩长12米,桩身直径50厘米,间距1.00米。
(4)港螺堤桩号19+179~19+621。对该段迎水侧高程24.41米~22.21米以下采用11排水泥搅拌桩加固,桩长14米,桩身直径50厘米,间距1.00米。
(5)港螺堤桩号27+300~47+300。对该段堤身进行内培,堤顶加培至宽8米。
(6)下**堤桩号5+485~6+243、7+418~7+488。对该段迎水侧高程23.62米以下采用7排水泥搅拌桩加固,桩长14米,桩身直径50厘米,间距1.20米。
(7)子贝渊河堤桩号0+534~3+263、4+300~7+029。对该段进行疏挖,清除堤脚塘埂,帮培堤身,河道底宽按不小于40米控制,堤坡坡比按不陡于1:3控制。
2.基本同意护坡工程设计。
(1)**围堤总干渠桩号96+000~96+600、97+090~98+180。对该段采用C60预制混凝土波浪桩加固,桩长9米,桩身直径60厘米,中心间距0.60米。桩顶设置冠梁,冠梁顶高程22.67米,冠梁尺寸为60×30厘米(宽×高)。冠梁顶高程至25.17米采用12厘米厚C20混凝土护坡,高程25.17米至堤顶26.17米采用10厘米厚连锁式植草砖生态护坡,坡比均为1:3,高程25.17米处设置C20混凝土脚槽,尺寸40厘米×50厘米(宽×高)。
(2)**围堤总干渠桩号98+620~99+745。对该段迎水面高程22.67米以下进行抛石固脚,设计抛石固脚顶部宽2米,坡比1:2,坡脚处设置C20混凝土脚槽,尺寸50厘米×80厘米(宽×高)。脚槽顶高程22.67米至25.17米采用12厘米厚C20混凝土护坡,高程25.17米至堤顶26.17米采用10厘米厚连锁式植草砖生态护坡,坡比均为1:3,高程25.17米处设置C20混凝土脚槽,尺寸40厘米×50厘米(宽×高)。
(3)港螺堤桩号10+600~11+300、14+500~15+400、19+000~19+700、33+900~37+000、46+900~47+300。对该段高程25.17米以下采用12厘米厚C20混凝土护坡,25.17米至堤顶26.17米采用10厘米厚连锁式植草砖生态护坡,坡脚和高程25.17米处分别设置C20混凝土脚槽,尺寸分别为50厘米×80厘米、40厘米×50厘米(宽×高),坡比均为1:3。背水面采用草皮护坡。
(4)港螺堤桩号6+470~7+570。对该段外坡脚抛石加固。
(5)下**堤桩号3+690~3+890。对该段高程23.67米至25.17米采用12厘米厚C20混凝土护坡,25.17米至堤顶26.17米采用10厘米厚连锁式植草砖生态护坡。坡脚处设置C20混凝土脚槽,尺寸50厘米×80厘米(宽×高),坡比均为1:3。
(6)下**堤桩号7+418~7+488。对该段高程22.67米至26.17米采用12厘米厚C20混凝土护坡,坡比1:3,坡脚高程22.67米处设置C20混凝土脚槽,尺寸为50厘米×80厘米(宽×高)。
(7)对小港湖闸分流岛上下游、张大口闸出水口左岸、下**与相应船闸裹头堤段外迎水面进行护砌。护砌脚槽顶高程23.67米至25.17米采用12厘米厚C20混凝土护坡,25.17米至堤顶26.17米采用连锁式植草砖生态护坡,坡比均为1:3,脚槽以下采用抛石固脚。
3.基本同意防浪林设计。
4.基本同意管护设施设计。
5.基本同意信息化设计。
五、项目法人及建设期
(一)本工程项目法人为****,负责本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
(二)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24个月。
六、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按照**市2025年3月份市场价格水平计算,工程概算总投资16081.61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及争取上级投资补助。建设单位要及时足额落实建设资金,切实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投资不得用于建设办公用房、场区绿化和购置公务用车、办公用品。
(二)请严格落实《****办公厅 ****办公厅****机关停止**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办公厅 ****办公厅****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尽快办理齐备环评审批、防洪影响类审批、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征地移民审批等需要开工前取得的要件,抓紧做好工程开工各项准备工作,规范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基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尽可能减少永久和临时征地面积,节约集约用地;妥善解决好移民当前和长远生计问题,保障移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移民安置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好预案,有效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四)要按照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可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要切实保障生态流量,在枯水期增加下泄流量,确保生态用水安全。
(五)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的相关要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附件:**省**防洪达标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定表
****委员会
2025年6月5日
附件
**省**防洪达标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定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独立费用 | 合 计 |
| I | 工程部分投资 | ||||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11190.19 | 11190.19 | |||
|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464.82 | 559.21 | 1024.03 | ||
| 第三部份 施工临时工程 | 738.97 | 738.97 | |||
| 第四部分 独立费用 | 1625.49 | 1625.49 | |||
| 一至四部分投资合计 | 12393.98 | 559.21 | 1625.49 | 14578.68 | |
| 基本预备费 | 728.93 | ||||
| 静态投资 | 15307.61 | ||||
| Ⅱ | 工程占地补偿 | 242.76 | 242.76 | ||
| 静态投资 | 242.76 | ||||
| Ⅲ |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 | 141.47 | 141.47 | ||
| 静态投资 | 141.47 | ||||
| Ⅳ |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 389.77 | 389.77 | ||
| 静态投资 | 389.77 | ||||
| Ⅴ | 工程投资总计(Ⅰ~Ⅳ合计) | 16081.61 | |||
| 静态总投资 | 16081.61 | ||||
| 总投资 | 16081.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