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编号: |
| 资金来源: 其他 | 招标人: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招标代理: |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 、 ****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化提质、特色立园、赋能增效、企业满园”行动 ****园区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成委厅〔2024〕64号)要求,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农业园区发展,根据《****农业农村局 、 ****乡村**局 、 ****联合社关于印发〈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农办〔2024〕4号)文件要求,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 支持 方向
围绕 ****博览园(市级 农业园区 ) 主导(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推进“生产+加工+科技+绿色+品牌”融合集聚发展,延伸产业链条;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养殖场)建设、现代装备建设、农产品加工物流、社会化服务、质量品牌、科技创新、农业新业态、联农带农等方面 ,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四链”深度融合、竞争能力突出、运行****农业园区。
二、申报对象
**区境内的 企业 、 家庭农场、******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 各 ****办事处) 等 均可申报有关项目 。
三、建设内容
主要包括:****服务中心、****中心、****中心、烘干中心、****中心等;打造科技研发应用核心区,开展农业科技创**成果转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园区水、电、路、网等生产基础设施**与改造;生产装备升级,开展农机装备研发改制和试验示范,****园区机电提灌站、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及冷链物流设施设备等;推进农业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现代设施农业,****中心,合理增设智能化设施装备,****工厂、****农场等;园区农产品质量品牌建设,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品牌培育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发展**业态,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文创农业、乡村旅游等,促进园区主导产业农产品入驻知名大型电商平台;强化联农带农利益联结 机制 ,丰富多元化联农带农模式,建立以物资供应、生产管理、金融服务、技术咨询等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园区项目应在 天府农 业博览园96平方公里 范围内 。
2. 项目实施主体组织机构健全,拥有完成项目必要的生产条件、技术力量、管理能力和资金配套。202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反经营受到行政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处罚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并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支农项目建设、审计、验收及资金管理要求。
3.建设项目用地来源有保障,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二)负面情形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申报:
1.项目违反《****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 号)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有关要求的;
2. 2023年以来, 园区内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重**全生产事故的;
3.未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未建立可追溯、可量化、可考核的制度台账,联农带农成效不明显的。
根据“谁申报、谁承诺、谁负责”的原则,****农业农村局对以上3种情形作出申报承诺,并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五 、支持方式及 额度
对符合申报条件并通过评审的项目, ****园区项目建设给予支持。补助额度根据当年专项资金预算****园区项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 。
六、资金使用
(一)本专项支持年度新开工或续建项目,不支持开工进度达到50%及以上的项目。不得用于正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区域;不得用于已纳入**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或已申请中央财政资金的农机设备;不得用于修建农村生活道路,非必要不**机耕道和生产作业道;不得****加工厂房和生产线设备等生产设施投资补助。资金投资规模原则上应一次性核定,对已经足额安排的项目,不得重复补助。同一项目的相同建设内容不得重复享受其他财政补助。
(二)对财政资金支持的经营性项目要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与农户建立稳定长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原则上对项目主体的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对非公益性项目实施主体的直接补助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四)项目资金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和规范资金管理。项目启动可先行拨付30%,剩余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拨付,****农业农村局商 区 财政 局 确定。
七、 实施程序
本项目采取市级审批立项制管理模式。
(一) 申报项目。 项目申报主体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完成储备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工作 ,填写《项目申报 表 》,报辖区镇(街道)。镇(街道)对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合规性等方面进行 审核,并 于 6 月 26 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储备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 两 份、电子 版一份 ) 报送 至 区 农业农村局 规划园区科(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
(二) 初步评审。 由 区 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根据评审结果 择优 向市 农业农村 局报送 储备项目实施方案 。
(三) 通知实施。 市农业农村局审批立项后, 各项目实施单位 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 明确 的 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时间、项目责任、质量要求、验收和绩效评价等要求,及时启动项目实施 。 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审批后,原则上不允许调整,确因客观原因项目实施方案需要变更(调整)中止的,按照《****农业农村局财政农业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成农计〔2020〕4号)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四) 验收总结。 依照《****农业农村局财政农业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成农计〔2020〕4号)文件规定, 项目实施完成后 1个月内,****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 ,由区农业农村局先行开展验收 ,并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 重点对涉及用地项目进行验收把关, 项目内存在新增“非粮化”问题的,不予通过竣工验收。
严格按照市级批复的实施方案要求限期完成项目建设。
九 、项目管理和资金拨付
区 农业农村局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严格项目实施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初审、管理和验收等全生命周期 管理 工作。
(一) 落实工作职责。 项目业主 要承担项目实施主体责任,确保按方案设计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
(二) 规范项目用地 。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粮食安全要求,严禁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各项目主体 要严格审核申报项目,重点审查项目是否存在“非农化”“非粮化”情形,****园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一经发现,****园区的支持。
( 三 )强化社会监督。 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纪律要求。
****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3130 ;132****2617
QQ邮箱: ****364520 @qq.com
联系地址:****403****园区科
**市 **区 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 20 日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 、 ****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化提质、特色立园、赋能增效、企业满园”行动 ****园区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成委厅〔2024〕64号)要求,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农业园区发展,根据《****农业农村局 、 ****乡村**局 、 ****联合社关于印发〈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农办〔2024〕4号)文件要求,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 支持 方向
围绕 ****博览园(市级 农业园区 ) 主导(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推进“生产+加工+科技+绿色+品牌”融合集聚发展,延伸产业链条;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养殖场)建设、现代装备建设、农产品加工物流、社会化服务、质量品牌、科技创新、农业新业态、联农带农等方面 ,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四链”深度融合、竞争能力突出、运行****农业园区。
二、申报对象
**区境内的 企业 、 家庭农场、******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 各 ****办事处) 等 均可申报有关项目 。
三、建设内容
主要包括:****服务中心、****中心、****中心、烘干中心、****中心等;打造科技研发应用核心区,开展农业科技创**成果转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园区水、电、路、网等生产基础设施**与改造;生产装备升级,开展农机装备研发改制和试验示范,****园区机电提灌站、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及冷链物流设施设备等;推进农业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现代设施农业,****中心,合理增设智能化设施装备,****工厂、****农场等;园区农产品质量品牌建设,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品牌培育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发展**业态,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文创农业、乡村旅游等,促进园区主导产业农产品入驻知名大型电商平台;强化联农带农利益联结 机制 ,丰富多元化联农带农模式,建立以物资供应、生产管理、金融服务、技术咨询等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园区项目应在 天府农 业博览园96平方公里 范围内 。
2. 项目实施主体组织机构健全,拥有完成项目必要的生产条件、技术力量、管理能力和资金配套。202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反经营受到行政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处罚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并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支农项目建设、审计、验收及资金管理要求。
3.建设项目用地来源有保障,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二)负面情形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申报:
1.项目违反《****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 号)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有关要求的;
2. 2023年以来, 园区内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重**全生产事故的;
3.未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未建立可追溯、可量化、可考核的制度台账,联农带农成效不明显的。
根据“谁申报、谁承诺、谁负责”的原则,****农业农村局对以上3种情形作出申报承诺,并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五 、支持方式及 额度
对符合申报条件并通过评审的项目, ****园区项目建设给予支持。补助额度根据当年专项资金预算****园区项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 。
六、资金使用
(一)本专项支持年度新开工或续建项目,不支持开工进度达到50%及以上的项目。不得用于正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区域;不得用于已纳入**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或已申请中央财政资金的农机设备;不得用于修建农村生活道路,非必要不**机耕道和生产作业道;不得****加工厂房和生产线设备等生产设施投资补助。资金投资规模原则上应一次性核定,对已经足额安排的项目,不得重复补助。同一项目的相同建设内容不得重复享受其他财政补助。
(二)对财政资金支持的经营性项目要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与农户建立稳定长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原则上对项目主体的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对非公益性项目实施主体的直接补助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四)项目资金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和规范资金管理。项目启动可先行拨付30%,剩余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拨付,****农业农村局商 区 财政 局 确定。
七、 实施程序
本项目采取市级审批立项制管理模式。
(一) 申报项目。 项目申报主体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完成储备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工作 ,填写《项目申报 表 》,报辖区镇(街道)。镇(街道)对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合规性等方面进行 审核,并 于 6 月 26 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储备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 两 份、电子 版一份 ) 报送 至 区 农业农村局 规划园区科(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
(二) 初步评审。 由 区 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根据评审结果 择优 向市 农业农村 局报送 储备项目实施方案 。
(三) 通知实施。 市农业农村局审批立项后, 各项目实施单位 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 明确 的 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时间、项目责任、质量要求、验收和绩效评价等要求,及时启动项目实施 。 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审批后,原则上不允许调整,确因客观原因项目实施方案需要变更(调整)中止的,按照《****农业农村局财政农业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成农计〔2020〕4号)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四) 验收总结。 依照《****农业农村局财政农业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成农计〔2020〕4号)文件规定, 项目实施完成后 1个月内,****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 ,由区农业农村局先行开展验收 ,并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 重点对涉及用地项目进行验收把关, 项目内存在新增“非粮化”问题的,不予通过竣工验收。
严格按照市级批复的实施方案要求限期完成项目建设。
九 、项目管理和资金拨付
区 农业农村局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严格项目实施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初审、管理和验收等全生命周期 管理 工作。
(一) 落实工作职责。 项目业主 要承担项目实施主体责任,确保按方案设计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
(二) 规范项目用地 。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粮食安全要求,严禁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各项目主体 要严格审核申报项目,重点审查项目是否存在“非农化”“非粮化”情形,****园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一经发现,****园区的支持。
( 三 )强化社会监督。 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纪律要求。
****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3130 ;132****2617
QQ邮箱: ****364520 @qq.com
联系地址:****403****园区科
**市 **区 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