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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33474J | 建设单位法人:郭利民 |
| 汪旭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江****工业园区 |
| ****年产橡胶软管1000万吋米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26--052-橡胶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12-C2912-橡胶板、管、带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工业园 |
| 经度:114.475469 纬度: 28.11048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2-19 |
| 万环评字〔2021〕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5-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 4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33474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733474J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0111MA37QRM390 | 竣工时间:1992-04-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11-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19ghwK9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橡胶软管1000万吋米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橡胶软管1000万吋米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以天然胶、再生胶、丁苯胶为原料,加工生产橡胶软管,天然胶经塑炼后与再生胶、丁苯胶等进行并炼,随后与碳酸钙、色素等混炼,混炼后进行下片,根据橡胶软管的要求进行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以天然胶、再生胶、丁苯胶为原料,加工生产橡胶软管,天然胶经塑炼后与再生胶、丁苯胶等进行并炼,随后与碳酸钙、色素等混炼,混炼后进行下片,根据橡胶软管的要求进行生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用水、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经厂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间接排****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9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废气、工艺废气、厨房油烟。 锅炉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35m排气筒(1#)外排, 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 2燃煤锅炉的排放标准限值。炼胶车间废气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2#)外排,橡胶软管车间1废气经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3#)外排,橡胶软管车间2废气经活性炭吸附+15m 排气筒(4#)外排, 工艺废气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7632-2011)中表 5、 表6中相应标准要求, 其中二硫化碳、硫化氢等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表 1中相应标准, VOCs参照执行**市地方标准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 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橡胶制品制造标准,无组织 TVO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屋面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中型规模排放标准。 (三)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主要来自炼胶机、硫化罐、编织机、风机等机械设备。通过消声、减震、墙体隔声、绿化等措施后,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污染防治。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 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次品和废活性炭。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由厂家回收;边角料、废次品外售;废活性炭由有危险废物回收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应遵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遵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有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废气主要有锅炉废气、炼胶废气、硫化废气。锅炉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5m高烟囱(1#)排放;炼胶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2#)排放;硫化废气(橡胶软管车间1、橡胶软管车间2)分别经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两根15m高排气筒(3#、4#)排放。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炼胶机、硫化罐、编织机、风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消声、隔音、减震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边角料、废次品、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边角料、废次品外售,废包装材料有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3072 | 0 | 0 | 0 | 0.307 | 0.307 | |
| 0 | 0.172 | 0.244 | 0 | 0 | 0.172 | 0.172 | |
| 0 | 0.005 | 0.024 | 0 | 0 | 0.005 | 0.00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431.6 | 0 | 0 | 0 | 1431.6 | 1431.6 | / |
| 0 | 0.12 | 0.15 | 0 | 0 | 0.12 | 0.12 | / |
| 0 | 0.41 | 0.44 | 0 | 0 | 0.41 | 0.41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 色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一级标准要求;其余因子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 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中主要污染物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总氮、石油类排放浓度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色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一级标准要求。 |
| 1 | 炼胶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2#)排放 | 二硫化碳、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标准要求;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相应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橡胶制品制造标准要求。 | 炼胶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2#)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炼胶车间废气主要污染物二硫化碳、硫化氢排放速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标准要求;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相应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橡胶制品制造标准要求。 | |
| 2 | 硫化废气(橡胶软管车间1、橡胶软管车间2)分别经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两根15m高排气筒(3#、4#)排放。 | 二硫化碳、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标准要求;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相应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橡胶制品制造标准要求。 | 硫化废气(橡胶软管车间1、橡胶软管车间2)分别经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两根15m高排气筒(3#、4#)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橡胶软管车间1、橡胶软管车间2产生的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二硫化碳、硫化氢排放速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相应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橡胶制品制造标准要求。 | |
| 3 | 锅炉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5m高烟囱(1#)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 | 锅炉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5m高烟囱(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林格曼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 1 | 通过消声、隔音、减震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通过消声、隔音、减震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处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
| 1 | 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 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次品和废活性炭。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由厂家回收;边角料、废次品外售;废活性炭由有危险废物回收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应遵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遵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 边角料、废次品外售,废包装材料有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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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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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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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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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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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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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