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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规定,2025年5月19日,在****办公室主持召开了****玉龙村商品鸡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项目验收同意通过。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6月19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建设单位(****)及验收编制单位(**联智宏业工程****公司)提出说明,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验收编制单位:**联智宏业工程****公司
地址:****工业园区内联络大道旁C1栋44号门面仓库
联系人及电话:王丽/186****1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