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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23MA74PRAJ2K | 建设单位法人:王金霞 |
| 王金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宾馆4楼 |
| 临****加工厂区建设项目(废旧棚膜、农膜回收加工生产线)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市**县****填埋场南侧 |
| 经度:100.08194 纬度: 39.12007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2-19 |
| 张环临发〔2021〕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2-04-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 |
| 28.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23MA74PRAJ2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聚****公司 |
| ****0702MA735TQR5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6********9372525 | 竣工时间:2024-04-01 |
| 2024-05-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5-31 |
| 2025-05-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512uZet6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回收加工废旧棚膜和农膜共3000t,年生产再生塑料颗粒2950t。 | 实际建设情况:年回收加工废旧棚膜和农膜共3000t,年生产再生塑料颗粒2785t。 |
| 生产过程中损耗增加,导致产品产量有所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旧棚膜和农膜分拣→破碎→清洗→熔融、挤出、冷却→切粒→包装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旧棚膜和农膜分拣→破碎→清洗→熔融、挤出、冷却→切粒→包装外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废旧地膜造粒车间安装1套集气罩和集气管道,经引风机将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统一收集后进入1套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限值要求经一根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1套油烟净化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内绿化灌溉,不外排;废旧地膜造粒车间冷却水经“格栅一调节池一三级沉淀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为预防废水处理设施检修或故障,建设150m3事故水池。 3、噪声:采取基座减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4、固废:严格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储存、处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碎地膜、不合格产品、滤渣分类集中收集暂存后作为原料回用;化粪池污泥、污****公司定期清掏,**化利用不外排;废活性炭分容器盛装后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建设单位在热熔机进出口设置集气罩2个,在挤出机进出口设置集气罩2个,同时在热熔和挤出工段上方设置集气罩1个,废旧棚膜、农膜回收加工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经1套“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结合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废旧棚膜和农膜回收加工生产线”破碎作业采取湿法作业,同时建设封闭式生产车间1座,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7822-2019)中的限值要求。未设置食堂 2、废水:废旧棚膜和农膜清洗废水经循环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全部集中收集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委托家政服务单位拉运处置;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建设的单位建设事故池1座,事故池容积为150m3。 3、噪声:采取基座减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催化剂由更换单位带走,厂区不储存;循环沉淀池泥污集中收集用作厂区绿化用土;分拣固废集中收集后拉运****填埋场填埋处置;化粪池粪污定期委托家政服务单位清掏处置。 |
| (1)生活污水处置措施变化 环评阶段: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不外排。 验收阶段:“废旧棚膜和农膜回收加工生产线”不设置食堂,生活污水主要以洗漱废水和冲厕废水为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委托家政服务单位拉运处置。 重大变动判别: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的“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可知,本项目生活污水处置方式变化后不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废水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同时“废旧棚膜和农膜回收加工生产线”生活污水中不涉及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总体来说,“废旧棚膜和农膜回收加工生产线”生活污水排放方式发生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2)食堂 环评阶段:环评要求设置食堂。 验收阶段:“废旧棚膜和农膜回收加工生产线”未配套建设食堂。 重大变动判别:不建设食堂,减少了食堂油烟的排放,更加有利于环境保护,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所述,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的要求,同时结合实际变动情况可知,“废旧棚膜和农膜回收加工生产线”在建设过程中发生变动的建设内容均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厂区地面全部硬化,重点落实好沉淀池、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废旧塑料加工车间、**回收暂存点、汽车拆解车间、电器拆解车间、危废暂存间等区域防渗措施,落实地下水污染监控及管理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 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规范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 实际建设情况:(1)循环沉淀池全部采用土工布进行了防渗处理,防渗要求能够满足一般防渗区要求。(2)生产车间。原料库房全部采用混凝土硬化处理,防渗要求能够满足简单防渗要求。(3)危废暂存间采用“六胶两布”防渗防腐处理,防渗要求能够满足重点防渗要求。 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版)》,****环境局****分局备案。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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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77 | 0 | 0 | 0 | 0.077 | 0.077 | |
| 0 | 0.0055 | 0 | 0 | 0 | 0.005 | 0.0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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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13 | 0.191 | 0 | 0 | 0.13 | 0.13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家政服务单位拉运处置。 | 未监测 |
| 1 | 集气罩+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集气罩+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 | “废旧棚膜和农膜回收加工生产线”熔融挤出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由监测结果可知,“废旧棚膜和农膜回收加工生产线”熔融挤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排放浓度在11.3mg/m3~12.0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58kg/h~0.060kg/h之间,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最大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能够实现达标排放,说明“废旧棚膜和农膜回收加工生产线”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
| 1 | 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废旧棚膜和农膜回收加工生产线”熔融挤出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由监测结果可知,“废旧棚膜和农膜回收加工生产线”熔融挤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排放浓度在11.3mg/m3~12.0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58kg/h~0.060kg/h之间,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最大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能够实现达标排放,说明“废旧棚膜和农膜回收加工生产线”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 由监测结果可知,“废旧棚膜和农膜回收加工生产线”运营期昼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为53.1dB(A),夜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为42.6dB(A),昼间和夜间厂界噪声排放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无超标现象,说明“废旧棚膜和农膜回收加工生产线”的建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是可以接受的。 |
| 1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厂区地面全部硬化,重点落实好沉淀池、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废旧塑料加工车间、**回收暂存点、汽车拆解车间、电器拆解车间、危废暂存间等区域防渗措施,落实地下水污染监控及管理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 | (1)循环沉淀池全部采用土工布进行了防渗处理,防渗要求能够满足一般防渗区要求。(2)生产车间。原料库房全部采用混凝土硬化处理,防渗要求能够满足简单防渗要求。(3)危废暂存间采用“六胶两布”防渗防腐处理,防渗要求能够满足重点防渗要求。 |
| 1 | 严格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储存、处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碎地膜、不合格产品、滤渣分类集中收集暂存后作为原料回用;化粪池污泥、污****公司定期清掏,**化利用不外排;废活性炭分容器盛装后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催化剂由更换单位带走,厂区不储存;循环沉淀池泥污集中收集用作厂区绿化用土;分拣固废集中收集后拉运****填埋场填埋处置;化粪池粪污定期委托家政服务单位清掏处置。 |
| 1 | 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规范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 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版)》,****环境局****分局备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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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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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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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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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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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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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