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高档拉链拉头配套工程技改项目

审批
浙江-台州-临海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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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110626M章仁马
阎伟琦**省**市**市
**省**市前**路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伟星****公司高档拉链拉头配套工程技改项目****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C338-C338-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省**市**市 大洋街道前**路8号
经度:121.19659 纬度: 28.88212****环境局**分局
2023-12-19
台环(临)区改备****042号913********110626M001V
2020-06-16518
43****
913********110626M**市****公司
****1001MACP4YUA9Y**市****公司
****1001MACP4YUA9Y2025-01-20
2025-01-23
2025-05-192025-06-16
http://www.****.top/doc_****6713.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属于技改项目本项目属于技改项目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次技改仅涉及喷漆(电泳)配套的挂具、冷喷机网桶的退漆,原审批的产品及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均保持不变。本次技改仅涉及喷漆(电泳)配套的挂具、冷喷机网桶的退漆,原审批的产品及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均保持不变。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①抛丸退漆(挂具退漆)工艺:待退漆挂具经抛丸机抛丸后去除表面的漆层后,即可重复使用。②热洁炉退漆(冷喷网桶退漆)工艺:待退漆网桶通过台车推入热洁炉,在热洁炉中通过热解去除表面漆层,再水洗清理表面粉状碳化残渣,晾干后即得洁净的网桶。①抛丸退漆(挂具退漆)工艺:待退漆挂具经抛丸机抛丸后去除表面的漆层后,即可重复使用。②热洁炉退漆(冷喷网桶退漆)工艺:待退漆网桶通过台车推入热洁炉,在热洁炉中通过热解去除表面漆层,再水洗清理表面粉状碳化残渣,晾干后即得洁净的网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生产废水依托****处理站,与厂区其它废水一起处理后通过现有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废气: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设施,抛丸机密闭运行,抛丸粉尘收集后再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DA029)高空排放。漆层在热洁炉主燃烧室裂解产生的废气经副燃烧室直接燃烧后再经1套“热交换器+两级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30)高空排放。噪声:①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②合理布置车间布局;③高噪声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减震,风机设备可在进风口设置消声措施;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⑤企业在进行生产时关闭门窗。固废:一般工业固废为废磨料、热洁炉灰渣、抛丸除尘集尘灰。企业需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过滤棉。需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危废仓库外粘贴相关标志牌和警示牌,危废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应防止风吹、日晒、雨淋,不能乱 堆乱放,定期转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文件。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帐制度,危险废物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废水:生产废水依托****处理站,与厂区其它废水一起处理后通过现有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废气:抛丸机密闭运行,抛丸粉尘收集后再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DA026)高空排放。热洁炉废气经副燃烧室直接燃烧后再经1套“热交换器+两级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27)高空排放。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布局;高噪声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风机加装隔声罩;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生产时关闭门窗。固废:废磨料、热洁炉灰渣、抛丸除尘集尘灰出售给**市吉昌****公司进行综合利用。企业已建立一般工业固废台账,如实记录一般工业固废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等信息。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依托现有厂区已建的一般固废仓库进行暂存,位于4#厂房1楼(60m×30.5m×5.4m),可做到防日晒、风吹、雨淋、渗漏。废活性炭委托******公司处置,废过滤棉委托台****公司处置。根据调查,厂区内建有3间危险废物仓库(总面积420m2),本项目危废依托其中1间危废仓库(面积140m2)进行暂存。危废仓库位于厂区西北角,已设有标志牌及警识牌,地面及墙裙采用环氧树脂防腐,堆场四周设导流沟,渗出液由明管接至污水站调节池,危险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包装。企业已申报固废转移计划,建立台帐制度,危废处置严格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742791 889930 0 0 742791 742791
0 22.284 26.701 0 0 22.284 22.284
0 1.114 1.335 0 0 1.114 1.11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551 0.002 1.562 0 0 0.553 0.002 /
7.96 0.178 26.765 0 0 8.138 0.178 /
0 0 0 0 0 0 0 /
6.029 0.021 10.466 0 0 6.05 0.021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水处理设施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中的相关要求、《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生产废水依托****处理站,与厂区其它废水一起处理后通过现有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监测期间,企业废水处理设施标排口中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色度、氨氮、总氮、总磷、可吸附有机卤素、硫化物、总锑、苯胺类排放浓度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中的相关要求;总铜、总锌排放浓度均符合《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要求,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硒、石油类的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抛丸粉尘处理设施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 本项目抛丸机密闭运行,抛丸粉尘收集后再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DA026)高空排放。 监测期间,抛丸废气排放口(DA027)中的颗粒物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要求。
2 热洁炉废气处理设施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关于印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 热洁炉废气经副燃烧室直接燃烧后再经1套“热交换器+两级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27)高空排放。 监测期间,热洁炉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DA026)中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关于印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防治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布局;高噪声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风机加装隔声罩;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生产时关闭门窗。 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侧、厂界北侧的昼间及夜间噪声排放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厂界南侧、厂界西侧的昼间及夜间噪声排放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企业需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危废仓库外粘贴相关标志牌和警示牌,危废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应防止风吹、日晒、雨淋,不能乱 堆乱放,定期转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文件。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帐制度,危险废物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 废磨料、热洁炉灰渣、抛丸除尘集尘灰出售给**市吉昌****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委托******公司处置;废过滤棉委托台****公司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依托现有厂区已建的一般固废仓库进行暂存,位于4#厂房1楼(60m×30.5m×5.4m),可做到防日晒、风吹、雨淋、渗漏。一般固废仓库目前空余面积大于800m2,能够满足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要求。 厂区内建有3间危险废物仓库(总面积420m2),本项目危废依托其中1间危废仓库(面积140m2)进行暂存。危废仓库位于厂区西北角,已设有标志牌及警识牌,地面及墙裙采用环氧树脂防腐,堆场四周设导流沟,渗出液由明管接至污水站调节池,危险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包装。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废水处理依托厂区现有已建成的处理规模为6300m3/d的废水站。一般工业固废仓库依托现有已建(4#厂房1楼);危废仓库依托现有已建危废仓库。废水处理依托厂区现有已建成的处理规模为6300m3/d的废水站。一般工业固废仓库依托现有已建(4#厂房1楼);危废仓库依托现有已建危废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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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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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工业园COD、氨氮、NOx、SO2、VOCs排放量均在原核定总量范围内,故无须进行区域削减替代。****工业园COD、氨氮、NOx、SO2、VOCs排放量均在原核定总量范围内,故无须进行区域削减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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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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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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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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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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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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