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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723MA3UMYNW00 | 建设单位法人:王文永 |
| 王文永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市**化工产业园,纬三路以东,伯张路以南现有厂区内 |
| 年产1500吨骠马酸、1000吨骠马、810吨1-甲基-5-羟基吡唑盐酸盐、1000吨2,5-二甲基苯乙酸、500吨炔草酯建设项目(二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园区内 |
| 经度:115.90914 纬度: 35.013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10 |
| 菏环审〔2024〕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6-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920 |
| 11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723MA3UMYNW0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723MA3UMYNW0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702MA3CM54L45 | 竣工时间:2024-06-05 |
| 2024-07-3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7-29 |
| 2025-05-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2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 **项目,公司位于**化工产业园内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公司位于**化工产业园内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500吨骠马酸、1000吨骠马、810吨1-甲基-5-羟基吡唑盐酸盐、1000吨2,5-二甲基苯乙酸、500吨炔草酯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500吨骠马酸、810吨1-甲基-5-羟基吡唑盐酸盐 |
| 项目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膘马酸生产过程包括中和反应、缩合反应、酸析精致、水洗工序、烘干工序;1-甲基-5-羟基吡唑盐酸盐生产过程分为五步,包括缩合反应、环合反应、合成反应、溶解工序、烘干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膘马酸生产过程包括中和反应、缩合反应、酸析精致、水洗工序、烘干工序;1-甲基-5-羟基吡唑盐酸盐生产过程分为五步,包括缩合反应、环合反应、合成反应、溶解工序、烘干工序。 |
| 变动情况:环评中膘马酸烘干生产装置配套耙式干燥机1台。实际建设骠马酸烘干生产装置配套板框压滤2台、40型闪蒸干燥机1台、120型闪蒸干燥机1台。原因:提高产品干燥效率,项目烘干工序产能不变,运行时长不变,设备优化后密闭性更好且物料转运距离缩短,****园区中且车间距离较近,工序位置的调整未造成环境防护距离的变化及敏感目标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车间八废气:含氯化氢的酸性废气采用“二级碱吸收”、含氨的碱性废气采用“二级酸吸收”一并进入活性炭吸附;工艺有机废气、溶剂回收接收罐呼吸气、蒸发析盐不凝气采用“二级矿物油喷淋吸收+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这两股废气与配料间废气、车间污水收集池废气、原料加热废气、包装废气一起通过“水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P9排放。 ②中转罐区二废气:有机呼吸废气经“8#活性炭吸附”预处理,氯化氢、氨呼吸气经“一级水吸收”预处理,这两股废气一并进入“一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25m高排气筒P7排放。 ③车间十四烘干、包装废气:包装废气依托在建“布袋除尘器处理+一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P10排放。 ④原料罐区呼吸废气及装卸车废气:新增有机呼吸废气、装卸车废气依托“一级水喷淋处理”预处理,氯化氢呼吸气依托已建“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预处理,氨呼吸气依托在建“两级水喷淋处理”预处理,这三股废气一并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简P11排放。 ⑤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库废气、焚烧炉危废暂存及配伍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P12排气筒排放。 ⑥拟建工程废水主要为高盐工艺废水、其他工艺废水、废气处理系统排水、地面冲洗废水等。高盐工艺废水和高盐废气吸收废水经蒸发析盐脱盐,蒸发装置产生的污冷水与其他工艺废水、其他废气处理系统排水等进入“调节池+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中和混凝沉淀池”预处理,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一起经“综合废水调节池+UASB+一级A/O池+二级A/O池+二沉池+深度氧化+混凝沉淀池”处理后,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乐成河,然后汇入东鱼河,最终进入南四湖。 | 实际建设情况:①车间八废气:含氯化氢的酸性废气经“二级碱吸收+除雾器”装置预处理,含氨的碱性废气经“二级酸吸收+除雾器”装置预处理,两股废气经预处理后一并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工艺有机废气、溶剂回收接收罐废气经“二级矿物油喷淋吸收+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中转罐区二废气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以上三股废气与车间污水收集池废气、原料加热废气、包装废气一并通过“水吸收+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最终通过P9排气筒(30m)排放。 ②中转罐区二废气管道收集后依托车间八废气治理设施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水吸收+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P9排气筒(30m)排放。 ③车间十四中骠马酸产品烘干、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装置预处理,与蒸馏釜废气一并经“一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P10排气筒(25m)排放。 ④原料罐区呼吸废气、装卸车废气、氯化氢呼吸废气、氨呼吸废气收集后经“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P11排气筒(25m)排放。 ⑤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后各经一套“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一并通过P12排气筒(25m)排放。 ⑥项目工程废水主要为高盐工艺废水、其他工艺废水、废气处理系统排水、地面冲洗废水等。高盐工艺废水和高盐废气吸收废水经蒸发析盐脱盐,蒸发装置产生的污冷水与其他工艺废水、其他废气处理系统排水等进入“调节池+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中和混凝沉淀池”预处理,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一起经“综合废水调节池+UASB+一级A/O池+二级A/O池+二沉池+深度氧化+混凝沉淀池”处理后,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乐成河,然后汇入东鱼河,最终进入南四湖。 |
| ①、②变动情况:中转罐区二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依托车间八废气治理设施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水吸收+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原因:因生产计划调整,项目分期建设,现中转罐区二中大部分储罐设施未建设,废气产生量很小,P7排气筒暂未建设。③变动情况:车间十四为膘马酸产品烘干、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装置预处理,与蒸馏釜废气一并经“一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原因:因生产计划调整骠马、2,5-二甲基苯乙酸、炔草酯产品项目未建设,结合实际生产情况,十四车间用于膘马酸产品烘干、蒸发。④变动情况:氨呼吸废气依托已建“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原因:项目分期建设,废气产生量很小,依托现有设施处理。⑤变动情况: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库废气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各经一套“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原因:提高废气治理效率,废气治理设施工艺与环评一致,对废气治理起到加强、优化作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蒸馏残渣、蒸馏残液、过滤滤渣、冷凝废液、乙醇废液、废活性炭、废矿物油、污水站絮凝沉淀污泥;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活性炭再生废液、员工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其暂存及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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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63.2 | 16249.2 | 0 | 0 | 0 | 22412.4 | 16249.2 | / |
| 0.007 | 0 | 0 | 0 | 0 | 0.007 | 0 | / |
| 0.036 | 0 | 0 | 0 | 0 | 0.036 | 0 | / |
| 0.094 | 0.1576 | 0.259 | 0 | 0 | 0.252 | 0.158 | / |
| 0.053 | 2.283 | 6.7335 | 0 | 0 | 2.336 | 2.283 | / |
| 1 | 调节池+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中和混凝沉淀池+综合废水调节池+UASB+一级A/O池+二级A/O池+二沉池+深度氧化+混凝沉淀池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园区污水处理厂接收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II时段排放限值要求;《****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排放限值要求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2 | 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II时段排放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要求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3 | 布袋除尘器+一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重点控制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II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4 | 二级碱吸收+除雾器、二级酸吸收+除雾器、活性炭吸附、二级矿物油喷淋吸收+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水吸收+除雾器+活性炭吸附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II时段排放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要求;《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重点控制区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基础减振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基础减振设施 | 已监测 |
| 1 |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蒸馏残渣、蒸馏残液、过滤滤渣、冷凝废液、乙醇废液、废活性炭、废矿物油、污水站絮凝沉淀污泥;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活性炭再生废液、员工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其暂存及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 | 已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蒸馏残渣、蒸馏残液、过滤滤渣、冷凝废液、乙醇废液、废活性炭、废矿物油、污水站絮凝沉淀污泥;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活性炭再生废液、员工生活垃圾等。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进行,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规定,危险废物暂存及委托处置已建立台账记录。 |
| 1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及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控,设置三级防控体系,配套应急装备,对各风险源建立并落实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与所在区域建立风险应急联动机制,防止事故发生。将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纳入项目整体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 已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及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并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控,已设置三级防控体系,配套应急装备,对各风险源建立并落实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已备案,并与所在区域建立风险应急联动机制,防止事故发生。将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纳入项目整体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
| 部分依托山****公司《年产3000吨五氯吡啶、2600吨2-肼基-4-甲基苯并噻唑等10800吨专用精细化学品项目》中其他配套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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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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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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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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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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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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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