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鸡苗采购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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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2024年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鸡苗采购,项目地址位于**县金元镇。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货物品种:黑羽乌骨鸡

2.采购数量:5882只

3.质量要求:

(1)黑羽,≥150日龄,≥1500g/只;

(2)成交后供苗时提供真实的检疫票证,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鸡苗送到所在村时成活率达到100%。至少提供15天的质量保证期(从鸡苗到采购人指点的供货时间之日算起),保证成活率≥90%。

(4)鸡苗体格健壮,无疾病、无残疾,无《动物防疫法》规定的动物疫病,并按免疫程序做好免疫工作及免疫记录,并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交货时提交该批次鸡苗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

(5)在鸡苗发放时,成交供应商需对领取对象进行免费养殖技术培训。

(6)如遇禽流感、疫情和其他不可测的的情况出现,要能当日即时响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到达疫情发生地,并进行处理;

四、商务要求

1、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按要求完成全部疫苗注射、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交货地点:成交供应商负责运输鸡苗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报价要求:本项目报单价。

4、质保期:质保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1年。

5、付款方式:

(1)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交付完全部鸡苗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提供签收台账和合法有效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6、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6.1、验收标准: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规定和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标书代写

6.2、验收方法:

(1)鸡苗在成交供应商送达指定地点后,达到15日后由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鸡苗进行验收,并由验收人员签字,出具验收报告,验收结果应当进行公示。

(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鸡苗有其它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采购人对鸡苗的验收合格仅作为付款条件,并不因此免除成交供应商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义务,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仍应当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验收申请后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鸡苗的,视同验收合格。

(5)成交供应商应将所提供鸡苗的相关资料交付给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鸡苗及本款规定的相关资料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6)如鸡苗经成交供应商1次更换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视作成交供应商不能交付鸡苗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采购人还可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五、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

★1、售后服务要求:

(1)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鸡苗死亡,供应商将无条件更换质量合格的鸡苗,以上费用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在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经采购人指定代表认为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鸡苗,将进行更换。

★2、质量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健康的鸡苗,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鸡苗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标书代写

(2)鸡苗出现质量问题时,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包换、包退,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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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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