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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楼屋面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北楼屋面修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84721.95元
5.最高限价:184721.95元
6.采购需求:针对幼儿园北楼屋面进行修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 ****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2021〕10 号)要求,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4.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3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外地投标企业需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如是外省投标企业需具备一级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函)。
4.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4.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4.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4.8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事业单位,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无法查询的等身份参与投标,不属于以上网站查询范围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信息声明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标书代写
4.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故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年06月20日上午8时30分至2025年06月27日下午18时30分(**时间)将:单位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中国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等资格审查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将以上资料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qq.com邮箱进行报名,报名须在****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地点:****(**市**区亲水南大街**熙湖西门145号营业房)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2025年07月01日上午09:00(**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市**区亲水南大街**熙湖西门145号营业房)
五、开启:
2025年07月01日上午09:00(**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市**区亲水南大街**熙湖西门145号营业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公告进行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2.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汤主任
地址:****市**区**中路666号
联系方式:131****6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项目负责人:盛莉莹
地址:****市**区**熙湖西门145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132****4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