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教学楼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9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6月06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1 | 主要是门窗、墙面、地面等室内外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 **** | **县吕村镇牛寨村装潢材料大市场5排5号 | 628257.97 | 元 | 最低评标法 |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评审价格:628257.97元 | |
| 1 | ****学校****教学楼维修项目 | 谈判文件相关内容 | 50日历天 | 刘振灵 | 豫241****86433 | ||
三、评审专家名单:秦利、许成中、张民(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7539.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http://ggzy.****.cn/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废标情况:
1.1.焦****公司,未提供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或提供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单位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其投标无效;
1.2. ******公司,在评标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谈判报价,使得其谈判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小组认定该投标单位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谈判应作废标处理。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 址:**县孝敬镇内都村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5****4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人民路**家园南门西侧门面房369号
联系人:秦先生
电 话:0391-****880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5****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