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清水县中医医院老年病诊疗中心建设项目(变更)等)

审批
甘肃-天水-清水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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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中心建设项目(变更)等)
发布日期: 2025-06-20 15:3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中心建设项目(变更)


**市**县永****路103号

****

******公司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县永****路103号。2023年1月11****分局对********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天环许**发[2023]1号)。项目**框****中心1栋,占地面积936.6m2,总建筑面积 5778.8m2,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局部六层,配套建设消防、给排水、电气、污水处理、绿化及道路硬化等工程。设置床位150张,日最大门诊量 200 人。同年9****中心主体建设完成。2025****医院因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环评文件,病床由原环评50张增加到150张,日最大门诊量由原环评100人增加到200人,同时再**一座处理能力250m3/d****处理站。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项目总投资额4363.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4.7万元。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扬尘治理必须做到“六个100%”,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场地生产废水经临时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泼洒厂区抑尘,不外排;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标排放;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弃物。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煎药采用密闭性煎药机,加强煎药室通风。2****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后,分别经过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再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废气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一座200m3/d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好氧+次氯酸钠消毒”,一座 250m3/d 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A/O+次氯酸钠消毒”,项目废水排入化粪池,化粪池出水排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清****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减振、风机设置隔音罩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泥消毒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可回收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用可回收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中药渣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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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县食用菌产业园木耳肽深加工项目

**市******工业园内

**圣****公司

******公司

本项目为**项目,位于**市******园区内。项目总占地面积18613.27m2(27.92亩),总建筑面积 10890.39m2。建设综合办公楼1座、储藏车间2座、木耳肽提炼车间1座、挂面生产车间1座、面粉生产车间1座,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消防等附属工程,木耳肽原液加工设计产能为12000吨/年,木耳肽挂面加工设计产能为2400吨/年,面粉加工设计产能为3000吨/年。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部分组成。总投资额122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5万元。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必须做到“六个100%”,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场地生产废水经临时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泼洒厂区抑尘,不外排;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工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弃物。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卸料设置在生产车间内,面粉生产清理、磨制环节为密闭连续生产,粉尘通过密闭集尘管道收集后由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挂面生产线设置在生产车间内,面粉仓自带布袋除尘器,搓条上杆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除尘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区域加盖密封,厂界恶臭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

2.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纯水及软水****园区污水管网,蒸汽冷凝水及部分包装罐清洗废水用于地面清洗,其余****处理站****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由**县工****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30m3/d,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纯水制备系统固废厂家更换时回收,木耳清洗分拣杂质、麸皮外售木耳种植企业综合利用,离心产生的木耳渣用于挂面生产,小麦清理麦壳等渣料、干面头、制粉车间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饲料厂,小麦清理砂石、清理车间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车间沉降粉尘集中****填埋场填埋,挂面生产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生产,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污泥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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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5年6月20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环境局**分局 电话:0938-****832,邮箱:****@126.com

通讯地址:****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7414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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