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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浮洋片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潮****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市**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浮洋片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区府办《关于开展**市**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前期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安府办函[2025]136号)的文件精神,为更好提升浮洋镇区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增强特色产业活力、促进浮洋镇历史文脉有效传承和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发展,原则同意**市**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浮洋片区)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浮洋镇大吴村、东陇村、徐陇村、陇美村、洪巷村、福洞村、林泉村、高义村、潘刘村、**村及四个居委等,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完善城市空间结构,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包含老旧街区基础设施提升和**村改造(建筑外立面提升约49950平方米、河渠提升1000米、建设圩镇客厅1座420平方米、建设消防站1座650平方米)、社区农贸市场及设施提升1****中心市场提升约1000平方米)、****中心提升2处(绿美生态小公园提升面积约4000平方米、美丽圩镇客厅提升面积约2000平方米)、建设停车位20个,镇区道路改造提升4条(**沥青道路8980米、道路两侧环境提升5200米)等5大类整治更新工作。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8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03.35万元,预备费用313.15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四、项目初步设计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后,项目投资概算报我局核定。
五、项目建设期为14个月。
六、项目的**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6-445103-04-01-189858。
七、项目要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施工过程要严格程序,落实各相关安全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确保安全。
八、项目单位及时向统计部门申报项目入库。
九、如需对本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作 较大变更的,请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安府规﹝2024﹞7号)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 我局提出申请。
附: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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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统计局、区市监局、区税务局、****分局、区监委办 ,陈捷同志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鉴于项目的勘察、监理等估算金额低于招标规定标准,核准均不采用招标方式。项目的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等金额达到国家规定项目招标标准,鉴于项目单位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核准项目的设计、建筑安装工程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请按照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 |||||||